以犯罪的立场看待事物的真相
以人性的角度分析案件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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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己之力为法咨公司正名—————
湖北叔叔公告的扣押了190万的USDT其实仅仅是在走流程而已,扣押这两个字就是已经是转移到了叔叔自己的钱包。
最多就是原主人和帽子没谈妥,不愿意“认罪认罚”,要么是原主人心虚根本没出现,机关走个公告流程。
国内很多人还是带着刻板印象看执法机关,殊不知这几年太多的执法机关在币圈已经早就把路趟出来了,他们比你们所谓的玩家还懂。
公告就两个字概括:流程。
如果这个币现在没有在叔叔手里是不可能发这个公告的,但是不排除有一个很小很小的可能,小到基本没有可能的那种就是被多签了。
现在很多人也被科普了加密货币钱包是分公钥和私钥的,但是因为区块链的去中心化需要多人保管的资金怎么办呢?
如果每个人都掌握私钥,那就意味着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偷偷把钱转走。
所以这就是多签名钱包的好处了,那就是M-of-N,总共有N个不同的私钥,必须要集齐其中至少M个才能把里面的资金转走。
比如说一个6-of-10的多签名钱包,叔叔抓住了5个人。
这个时候就很尴尬:一方面就算这五个人都交代了自己的密钥,5个密钥不到6这个最低线,所以只能看到账上有多少钱,但是没有办法把这笔钱转走;
而在外面的5个人同样尴尬……,因为他们也凑不齐6个,也不无法动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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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这个多签名钱包里面的钱就成为了「无主资产」,没有任何一方有能力去动它。也就是说,假如总共有N个人,现在被抓获C个人,那么当同时满足M>N-C和M>C的时候,这个多签钱包就是无主的。
虽然这是最合理的解释,但是不符合我们叔叔的办案程序,如果抓获的人里面有密钥,那么这些USDT就可以直接被转出来,谈不上「无主」;
而如果在逃的人里面有密钥,现在这个地址已经暴露,那肯定要赶紧转走,而不是就把USDT留在这个钱包里。
结合这两种描述就有了三种情况,要么就是被泰达冻结,要么就是叔叔也转不走被多签了,要么就是被叔叔转走就是走个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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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多签了的话,那么就很难了,上缴国库是可以上缴,但是上缴也没用,因为这笔钱类似于沉到海底的宝箱,就是谁都取不出来的。
我觉得让人来认领这个不可能,如果真的想把这笔钱用起来,很多人就说让叔叔公告一下,愿意和在逃人员以一个比例瓜分这190万USDT,比如50:50,然后公开警方自己的收款地址。
但是这种就是不可能摆在明面的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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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仅仅从技术和安全的角度如何解除这个多签呢?
在逃人员就可以在离线状态下,生成一个全新的、从未在链上使用过的钱包地址。
因为是新地址,没人知道这个地址属于谁。然后在逃人员在自己的电脑上,使用钱包软件构建原始交易包,输入是这190万多签资金,输出A指向叔叔提供的地址;
输出B是在逃人员生成的保密地址。
然后在逃人员先用自己手里的密钥对这个交易进行签名。
然后通过匿名渠道将这个包含了自己签名的 PSBT 文件发送给叔叔。
叔叔确认无误后,加上叔叔掌握的签名,警方集齐签名后直接广播上链,交易结束。
在这个流程中,在逃人员只需要将包含自己新收款地址的交易结构发给叔叔,叔叔无法修改交易结构中的地址,因为一旦叔叔修改地址,在逃人员之前的签名就会立即失效。
叔叔的手里私钥也是不够的,所以交易会作废。
这样,叔叔和在逃人员不需要见面,不需要信任,就可以通过自己手里掌握的密钥,完成这一次双赢的交易。
但是这在我们天朝是不可能的哈,仅仅是技术方面的可能。
这也是区块链的神奇之处,以前的交易我们都是需要信任的,如果彼此不信任,就找个中间人,我们都信任中间人,但是中间人也是人,也可能被欺骗被收买,但是区块链用密码学彻底的解决了这个问题,即便是叔叔和在逃人员这样彼此毫无信任的情况,只要想,也能完成对无主资产的激活。
最后,六叔给你们一个私钥,有本事的自己去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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