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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生产、运输、销售的高峰期,也是涉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易发多发阶段。为切实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邹平市公安局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
近日,邹平公安通过线索摸排,成功查获一起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案件,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案例简介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12月9日,民警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线索,经深入摸排和周密部署,在魏桥镇辖区一沿街房内查获大量非法烟花爆竹,抓获涉案嫌疑人1名。经查,嫌疑人以牟利为目的,明知在未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且无存储烟花爆竹资质的情况下,私自存储烟花爆竹共计470余箱并欲对外销售。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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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其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均需取得相应资质,并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
这些非法烟花爆竹如同“移动炸弹”:质量无保障:多为三无产品,燃放时极易引发火灾、爆炸。储存隐患大:私自存放于民房,严重威胁周边群众安全。运输风险高:非法运输车辆如同“流动危险源”。
法律链接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将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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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正值“缉枪治爆”宣传月,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管理规定; 积极举报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线索;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合格产品;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举报电话:110
安全无小事,警民携手
让“隐形炸弹”无处藏身
◆本文来源:hi0543综合平安邹平
◆编辑:滨小州(微信:wei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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