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税务部门铁证如山——名下公司因“账簿上不列或少列收入”被查实偷逃税款1659万余元,罚款超829万;一边是直播间灯火通明,5000万粉丝顶流主播“周周珍可爱625”(实名周珍)正为“双十二”疯狂吆喝,热卖商品七天破10万件。这荒诞一幕,正在中国互联网真实上演。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早在今年9月就已下达处罚决定,违法事实清晰:其实际控制的广东嘉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通过系统性隐匿收入逃避纳税义务,性质属《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明确定义的“偷税”。尽管按最低50%标准处罚,已释放一定宽宥信号,但偷税金额逾千万、主观故意明显,绝非“记账疏忽”可搪塞。
更令人愤慨的是,事隔三个月,该主播非但未停播反省,反而借“国补合伙人”“助农公益大使”等光环继续收割流量信任。其账号认证赫然标注“吉尼斯水乳销量王”,店铺稳居平台护肤榜前五——仿佛税务违法只是无关痛痒的“商业小插曲”。
公众质疑直指核心:平台是否知情?为何纵容?
根据《网络主播行为规范》,对“违法失德、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主播,平台有权且应当封禁账号、纳入黑名单。如今,一个被官方定性为偷税的企业实控人,仍在高频直播、引导消费,不仅践踏税法尊严,更向数千万粉丝传递“违法无代价”的危险信号。
法律专家指出,周珍虽已从涉事公司退股,但仍以99%持股比例控制母公司,系实际受益人与决策者,难辞其咎。而平台若继续以“内容合规”为由回避责任,实则是将商业利益凌驾于法治与公序良俗之上。
2025年,税务监管已进入“穿透式”时代。1至11月,全国查处“双高”人员1818名,追缴税款15.23亿元。在如此高压态势下,仍有人心存侥幸,平台仍选择沉默,这不仅是监管漏洞,更是价值观溃堤。
偷税不是“聪明”,是犯罪;纵容不是“宽容”,是共谋。
若连千万级偷税都能在直播间一笑而过,那法律的权威,又该由谁来守护?
【免责声明:本文基于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官网公示信息及潮新闻权威报道撰写,所涉违法事实以行政机关处罚文书为准。文中对平台责任的讨论依据《网络主播行为规范》等现行规定,呼吁依法依规处置,维护税收公平与网络生态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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