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省有多少中管干部——以广东为例
中管干部是中央直接管理的领导干部,他们承担着国家治理的关键角色。
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和经济总量连续35年全国第一的省份,广东的中管干部数量之多、层级之高,充分彰显了其在全国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地位。
中管干部的定义与范围
中管干部,即中央管理的干部,是指职务任免、考核奖惩、管理监督等核心权限由党中央及中央组织部直接负责的领导干部。
这类干部一般为副部级及以上,也有部分厅级干部被纳入中管序列。
在广东,这些干部不仅包括省级领导,还涵盖重要机构"一把手"、大型央企负责人、重点高校领导等关键岗位。
广东中管干部的规模与构成
一、省级领导核心层
省委常委班子
共13人,全部为副部级及以上级别干部,其中省委书记为副国级,省委副书记1人,其他常委9人。
这些常委中,包括了省委专职副书记、常务副省长、纪委书记等关键岗位。
省人大常委会
领导层共7人,包括主任1人、党组副书记1人、副主任5人,均为副部级及以上干部。值得注意的是,广东人大不设常务副主任,这是广东政治体制的一个特色。
省政府
领导班子共10人,其中省长1人、常务副省长1人、其他副省长7人,均属副部级干部。省长、常务副省长与省委常委重合,实际新增中管干部7人。
省政协
领导班子共11人,包括主席1人、副主席9人、专职党组成员1人,均为副部级及以上干部。
二、重要机构"一把手"
省纪委领导班子中,纪委书记1人(与省委常委重合),副书记3人,由中央纪委会同中组部考察提名,属于中管正厅级干部。
省法院与省检察院领导班子,高院院长1人、检察长1人,均为副部级干部。
三、副省级城市领导
广州作为副省级城市,其市委书记、市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均为副部级干部,实际新增中管干部3人(市委书记与省委常委重合)。
深圳作为副省级城市,其市委书记、市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均为副部级干部,实际新增中管干部3人(市委书记与省委常委重合)。
四、大型央企高管
中国电子集团在广东的领导班子共8人,包括董事长1人、专职党组副书记1人、纪检组长1人、副总经理4人、总会计师1人。
南方电网在广东的领导班子共9人,包括董事长1人、总经理1人、专职党组副书记1人、纪检组长1人、副总经理4人、总会计师1人。
南方航空在广东的领导班子共9人,包括董事长1人、总经理1人、专职党组副书记1人、纪检组长1人、副总经理4人、总会计师1人。
紫荆文化集团有限公司在广东的领导班子共7人,包括董事长1人、总经理1人、专职党委副书记1人、纪委书记1人、副总经理3人。
五、重点高校领导
中山大学作为中管高校,其领导班子共14人,包括党委书记1人、校长1人、常务副校长1人、副书记5人、副校长6人。其中纪委书记因兼任副书记,不重复计算。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的校长由哈工大副校长兼任,为中管副厅级干部。
六、特殊机构领导
深圳证券交易所由证监会直接监督管理,其党委书记、理事长由中央提名,为副部级干部,计1人。
广东中管干部统计汇总
经全面统计,在不计算军委管理干部的情况下,广东省共拥有中管干部95人,具体构成如下:
副国级:1人(省委书记)
正省部级:3人(省长、省人大主任、省政协主席)
副省部级:52人(省委常委、省人大副主任、省政府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省法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等)
中管正厅级:27人(省纪委副书记、中管高校副书记、央企总部高管等)
中管副厅级:12人(中管高校副校长、央企副总等)
一些情况说明补充:
1)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实行正厅级建制,由院领导兼任正职,设常务副职(党组副书记)驻深圳主持日常工作,其级别参照机关庭长标准确定,其余副职及机关各庭副庭长均按相同级别管理。
在干部管理权限方面,两高厅局长(包括院领导兼任部门的常务副职,如政治部排名首位的副主任和巡回法庭党组副书记)如进入审判委员会,其管理权限属于中管干部,任命和监察权由中央相关部门负责。
另外,政治部其他副主任(通常在正厅级排名靠后、一般不进入审判委员会的人员),其管理权限不属于中管。
具体到第二巡回法庭,除正职干部管理权限尚不明确外,其常务副职因不进入审判委员会,已明确不属于中管干部范畴。
2)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主任的行政职务为正厅级,但其党内职务为总署党委委员,由中组部发文任命,属于总署领导序列,因此明确为中管干部。
该职务由海关总署党组成员兼任,自建署以来长期沿用此惯例,实际级别高配为副部级。
需要说明的是,其任命并非由中组部直接实施,而是通过总署内部分工调整,由总署党组成员兼任。
深圳海关为正厅级单位,日常工作由广东分署指导。
3)有些设在广州市的中管部委正厅级单位,如交通部的珠江航务管理局、生态环境部的华南督察局、水利部的珠江水利委员会,,这些都是部管,非中管。
中管干部的特点与意义
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广东不仅拥有两座副省级城市,还承担着链接港澳、服务国家战略的重要使命。
同时,广东作为经济大省,拥有众多央企区域总部和重点高校,这些机构的领导干部均纳入中管序列,进一步增加了中管干部的规模。
值得注意的是,广东的中管干部管理体系体现了"中央直接管理"与"地方适度统筹"的有机结合。
省级领导由中央直接管理,而部分重要机构和单位的领导则通过中组部与地方党委共同管理,既保证了中央权威,又兼顾了地方实际。
广东的中管干部队伍,既是广东发展的核心力量,也是中央与地方联系的关键纽带。
这支队伍的高素质、高规格,为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前列、作出示范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
如有不足,敬请补充和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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