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疗健康产业高速发展的背景下,二三类医疗器械企业凭借技术壁垒高、研发投入大、市场需求旺盛等特性,成为行业发展的核心力量。然而,这类企业也面临着“双重挤压”的困境:
一方面,13%的增值税、25%的企业所得税叠加20%的分红个税,综合税负常突破40%;另一方面,市场推广费、临床调研费、专家咨询费等隐性支出难以取得合规发票,导致账面利润虚高,进一步加重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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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高额的税负压力,特定医疗器械产业园区内的一般纳税人核定征收政策,不需要成本发票,销项直接按照核定的税率征收要缴纳的税费,大幅度降低所得税的税负压力,解决企业成本发票不足的税负难题。
二三类医疗器械企业入驻到税收园区内,注册一家个人独资企业承接业务,就可以享受政策优惠,增值税13%正常缴纳,正常开具13个点发票,满足下游企业的进项抵扣需求,个人经营所得税享受核定征收,核定个税1.5%,没有分红个税的压力,年开票额5000万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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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驻园区提供一站式服务,办理二类备案、三类许可,有符合药监局规定的办公室和仓库,需要冷冻仓库可以异地发函。
享受核定政策,企业不再依赖于成本发票进行复杂的成本核算,同时,个人独资企业没有20%的分红个税,完税后,法人就可以直接将账上的利润提现,大幅度降低了企业的综合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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