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辣椒,禁止搬运抄袭、AI洗稿,侵权必究)
现在已经进入12月,全新的2026年还会远吗?每一个新的月份,每一个新年,电动车市场都会迎来不同的新规定。
今天小辣椒给大家盘点一下从2026年1月起,电动车、三轮车、四轮车等代步车的上路新规定,涉及过渡期管理、充电停放,以及各类违规行为的整治,赶紧来看看,小心不要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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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6年1月起,全国各地实施的整治行动
这两年随着电动车保有量的不断提升,针对车辆的违规整治行动也是越来越严格,甚至出现了常态化的专项整治。
①电动车、摩托车驾驶证的等专项整治
江西安远从2026年1月1日起,将常态化开展针对无证、准驾车型不符驾驶电动摩托车的专项整治行动。
驾驶蓝牌的电轻摩,需持有F类、E类或D类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黄牌的电摩,需持有E类、D类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黄牌的电动三轮摩托车,需持有D类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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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的违规行为整治
内蒙古察右后旗将从2026年1月1日起推进电动自行车未登记上牌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未悬挂号牌、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行为。
此外,郑州交警从2025年冬季至2026年3月31日,在全市开展冬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严查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提醒广大车主,千万不要有改装、闯红灯、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规行为,罚款20-50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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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动车、三轮车、四轮车等非标车过渡期倒计时
作为历史产物,非标电动车目前大多采用过渡期的管理方式,随着3-5年过渡期的陆续结束,超标电动车将被禁止上路。
多地非标电动车过渡期将在2025年12月31日结束。南京市明确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临时信息牌电动两轮车(小蓝牌)严禁在本市道路行驶,违者将面临罚款。
绵阳市同样规定,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过渡期至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1日起不得上路行驶或在公共场所停放。
海南临高也明确,2022年1月1日前购买的非标电动车过渡期于2025年12月31日届满,临时号牌失效后上路将处以200元罚款并扣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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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动车消防安全与停放充电的新规
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山东省消防条例》施行,明确禁止电动车在公共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等区域停放或充电,也不得私拉电线充电、携带电池进入电梯。
条例要求新建场所应当配套建设充电设施,既有场所根据实际增建、改建。违反停放、充电规定的,将面临50-500元罚款。
针对2026年1月起实施的上路新规定,你有什么看法呢?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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