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
案件名称:
温州市黄冠娱乐会所其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未申报消防验收备案案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温瓯综执罚决字〔2025〕第001376号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
温州市黄冠娱乐会所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周某某
执法部门:
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2025-12-03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0月22日,当事人温州市黄冠娱乐会所在温州市瓯海区景山街道六虹桥路***号,实施其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未申报消防验收备案。
行政处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
行政处罚的决定: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15日内,需按照处罚决定书列明的缴款方式择一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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