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名34岁印度籍劳工通过手机聊天软件认识一名12岁女童,并在 新加坡武吉知马附近Sixth Avenue Centre(购物中心) 的草地上对她实施性侵害。
12月5日,该男子被高等法院判处15年监禁及14下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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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Google Maps
给12岁女孩发短信约炮
根据控方提交的庭审文件,被告于2022年4月17日首次通过Telegram账号“sweet sweet”与受害者联系。对方自称13岁,实际仅12岁。被告当天即提出性要求,并于次日晚成功将女童约至Sixth Avenue地铁站附近一处草丛实施强奸。
案发当天,女孩原本与母亲外出,却在途中向母亲撒谎要自己逛街,实际则前往案发地与被告见面。事后女孩搭成地铁离开,被告还发信息“感谢她给他机会做他想做的事。”
事后持续骚扰
被告在之后仍持续 给受害者发短信。要求再次见面,被女孩拒绝后,甚至更换联系方式继续骚扰。直到2022年10月,女孩最终不堪其扰,向母亲坦白,并在家长陪同下报警。
但由于被告使用的是假名,让警察一度无法查明其真实身份,最终在2023年3月安排受害者假装答应再次见面,成功锁定男子并将其当场逮捕。并从他身上搜出2个 避孕套和一瓶高潮控制喷雾剂。
审讯期间毫无悔意
据控方陈词中指出,被告在审讯期间建成没犯罪,他认为女孩是“同意”的,不算强奸,还多次以 “被警方虐待”“绝食抗议”等理由拖延审理。
但要知道,未满14岁是否无论是否同意都属于法定强奸!换言之,即使双方你情我愿,法律也会认为未成年人无法理解性行为的意义,因此必须由国家强制保护。具体到每个国家地区的法定年龄有所不同:
新加坡:未满16岁属法定强奸;若未满14岁,处罚更重
中国大陆:未满14岁
中国香港:未满16岁
日本:全国最低13岁
美国:因州而异,多在 16–18 岁
今年10月29日,被告经审讯后被裁定一项强奸及一项性侵犯罪名成立, 判处被告15年监禁及14下鞭刑; 其余9项同类控罪(8项针对同一受害者、1项擅闯)将另案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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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丨编辑
CY丨编审
新加坡国家法院丨来源
新加坡眼丨图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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