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村杀妻案,一审判了——金某,死刑。帮助毁灭证据的金某母亲,获刑两年两个月。作为受害方曾经的代理律师,对案情略有所知,在此跟大家分享一些粗浅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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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周兆成。
本案令人格外痛心的是,受害者几乎是“完美受害人”。两人相恋多年步入婚姻殿堂,为了照顾家庭女方主动放弃事业,结果婚后仅13天就惨遭家暴,在男方的哭诉和保证下,女方选择原谅,换来的却是暴力的重复和升级。可惜此时,在经济控制和抚养孩子的双重压力下,女方已无力脱身。此后,男方又婚内出轨,并借此逼迫女方与其离婚,遭遇拒绝后恼羞成怒,持棍棒残忍殴打女方数小时,致其颅脑严重损伤死亡——点点滴滴,触目惊心。而事发后男方母亲不仅帮忙清理现场,还拔出了监控视频储存卡,试图掩盖金某罪行。可怜受害者,最后一刻还想维护家庭的完整,却被这个家庭合力推入深渊。
如今判决出来,基本符合我的预期和猜想,几乎给到了当前裁判标准下的最重刑罚,我想对受害者家属也是个安慰。在此,回应一下大家比较关心的几个问题。
首先,这是金某的最终结局吗?二审是否可能改判?
大家对这一问题的担忧,主要源于对“涉家暴案件会轻判”的错误印象。虽然我国相关指导意见,是有“婚姻家庭引起的故意杀人案,死刑适用要特别慎重”的规定。但这是因为,在个别案件中,家暴总是与过失犯罪、激情杀人、被害人过错以及犯罪人人身危险性较小等因素有所重合,才会给人“轻判”的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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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家暴从来不是法定的从轻或减轻情节,尤其在本案中,金某属于犯罪动机卑劣、犯罪手段残忍、犯罪后果严重、人身危险性极大的情况,属于前述规定也要特殊考虑的情况,所以“死刑”是意料中事。
而二审改判的可能性,不能说完全没有,但只存在于理论之中。毕竟这是举国关注的重大案件,我相信从侦办到审判,从程序到实体,一定都是经得起严格检验的。除非二审金某能提出新的有力证据,否则这大概率就是他的最终结局。
其次,金某母亲张某帮助毁灭证据,仅获刑2年2个月,是不是判轻了?答案是,法院量刑已接近顶格。虽然本罪的最高刑是三年,但由于警方介入较早且其他证据充分,张某的毁灭证据行为,并不影响罪名确定和量刑幅度,对案件结果未造成实质性影响,所以没有封顶。查阅近年来的相关案例,量刑一般以六个月到两年为主,张某两年两个月,已经算是最高的一档了,这也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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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还有两个争议点,医院初期“心梗”误判和3岁幼童的监护权。目前,官方通报已否认医院参与伪造死因,如果后续调查发现涉事医生存在过失或故意,可按医疗事故罪或伪证罪追责,但目前尚无法定论。而监护权方面,女方家属正通过法律途径争夺,根据《民法典》,法院判决抚养权时会优先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金某被判死刑、其家庭存在家暴和包庇情节,这些都将成为女方家属争取监护权的关键依据,绝非男方亲属天然享有抚养权。
同时,这起案件的司法突破也值得关注,从案发8月22日到一审宣判仅110天,还指定异地侦办,既避免了“地方关系干预”,又彰显了对家暴致死案件的“零容忍”。要知道,刘某某长期遭受家暴却隐瞒伤痕,夏天穿长袖、眼角伤谎称骑车摔的,背后是怕失去孩子抚养权的无奈,也是经济控制的困境。这提醒所有家暴受害者,隐忍换不来安全,及时留存证据、向妇联或警方求助,才是保护自己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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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昊曾是刘某某从高中爱到大学的恋人,最终却成了夺走她生命的凶手;本应是家人的婆婆,却成了包庇者。所以,家暴从来不是家务事,家族包庇只会让暴力升级,而法律不会因为“婚姻关系”、“情感基础”就纵容犯罪。死刑判决是对受害者的告慰,也是对所有施暴者的警告。我是周兆成,做一名专业且有温度的律师,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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