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打架”,绊住了平乐县委副书记陶捌旺的仕途!
原创 李万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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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也年龄,败也年龄。
桂林市平乐县委副书记陶捌旺的仕途,就被“年龄”被绊住了!
12月8日,媒体记者拨打桂林市委组织部发布的干部任前公示中公布的电话,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陶某某个人在本次公示中拟任的职务, “现在已经采取不予任用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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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某某,就是陶捌旺。
陶捌旺拟升迁的“正处级”,被认真的网友们齐心协力“搅黄了”。
事情的起因是:
11月24日,桂林市委组织部在《桂林日报》发布了一个任前公示,公示8人拟任新职,其中陶捌旺的年龄引发舆论关注
公示信息显示,“陶捌旺,男,汉族,1972年8月生,中央党校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平乐县委副书记,三级调研员,拟任县(市、区)正处级领导职务”。
很快,就有网友发现,此次公示中陶捌旺的出生年月,与前些年的两则任前公示中的信息,竟然相差3岁零1个月。
证据是:
2017年11月13日,桂林市委组织部发布的《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信息中,陶捌旺的出生年月是1975年9月。当时,他任荔浦县副县长,拟任县(区)党委常委。
2021年7月,陶捌旺再获提拔,桂林市委组织部发布的任职前公示显示,拟任县(市、区)党委副书记,出生年月依然是1975年9月。
这两次的年龄,非常一致。
为什么这次公示,大了3岁?
是他忘了自己生日,还是自己有“能大能小”的魔方?
都不是。
从组织部“不予任用”的答复看,已经肯定了“年龄造假”。
要么是“1972年出生”为假,要么“1975年出生”为假。
要么,这两个出生年月,都是假的。
既然有“假”,就坚决拿下来。
组织部门对陶捌旺拟任职务采取“不予任用”,体现了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审慎态度。
但是,对如此“不老实”“不诚实”的干部,不能仅仅停留在“不予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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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不准涂改干部档案,或者在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非常明白:“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都是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
违反组织纪律,怎么处理?
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也该找陶捌旺聊聊天、喝喝茶了。
干部提拔任用, 都非常严肃。
工龄、党龄、学历、工作经历等,都容不得造假和篡改。
现在,很多公职人员,尤其是达到一定级别的领导干部,在网络上都有公开简历,这也是政务信息公开的一部分。只要不涉及个人隐私和国家机密,应尽量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组织部门,也应对公职人员的公开简历进行细化,并提高曝光率。
唯其如此,才能对“年龄打架”的官员们形成震慑力,让那些想修改年龄等档案信息的党员干部投鼠忌器,从而将违纪违规念头扼杀在源头。
当下,反腐牢笼已经越织越密,一些心怀不正当欲念的党员干部,应早日放弃侥幸心理,主动坦白。
“年龄打架”,违规违纪又违心,总有露出尾巴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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