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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信用黄山”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违法占用渚口乡三联村土地建设广场,安徽省黄山市祁门县渚口乡三联村民委员会被处以罚款0.7506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是祁自然处﹝2025﹞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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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处罚信息显示,违法事实是祁门县渚口乡三联村村民委员会于2016年开始未经批准,违法占用渚口乡三联村土地建设广场,于2017年建设完成并使用,300.26平方米,全部为水田,用地未履行土地报批和规划审批手续,所占用的土地300.26平方米不符合祁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前已全部硬化,用于停车。
对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7月29日修订版)第四十二条、《安徽省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试行)》,祁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
来源:信用黄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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