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张柏芝前年遭前经理人余毓兴及经理人公司向高等法院提起诉讼,指控她收取预支的4176万元片酬后,未履行电影合约并违反经理人合约。
案件于本月3日正式开庭审理,前经理人余毓兴作证称,张柏芝当年负面事件影响名声受损,于是他提议对方以“好妈妈”形象重塑自我,随后获张柏芝邀请出任经理人,张柏芝还称自己需要4000万元资金处理物业交易,并称呼余毓兴为“干爹”。而辩方盘问时指出,张柏芝在2011年以前根本不认识余毓兴,也不会称呼余毓兴为“干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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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柏芝还提到自己的助手周静仪,称对方多年来一直陪伴在她身边,两人关系发展到现在,已非简单的助手关系所能形容。即便周静仪对内地事务相对不太熟悉,如今有较年轻的新员工加入,但她们之间的关系依然十分密切。
原告方询问,在2011年,是谁负责给周静仪发薪水,张柏芝称自己对数字一向非常抗拒且敏感:“我从1数到7,数到8就开始恐惧!”在庭上她还得“数手指”才能计算自己的演艺资历。
当时周静仪为她接工作,张柏芝再分佣金给对方,双方没有任何合约约束,也因两人曾“共患难”,所以张柏芝对她十分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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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柏芝称当时自己只负责“看楼”,满意后便通知周静仪,后续事宜由周静仪处理。但后来周静仪通知她需准备4000万元款项,否则银行方面会出现很大问题,而当时她正在拍摄由余毓兴参与投资的《河东狮吼2》。
原告询问张柏芝,当时她是否曾接触其他演艺界人士以筹集4000万元?张柏芝透露,在余毓兴之前,曾有两名不同人士与她接触,第一名人士因有一项条件让她无法接受;第二名人士则是由张柏芝的父亲联系的,但张柏芝并未透露这两人是谁。
张柏芝接着表示,余毓兴是《河东狮吼2》的投资人,除此之外,两人当时并无其他关系,她也不会称呼对方为“干爹”。
原告方随后引述张柏芝因新亚洲娱乐联盟集团有限公司清盘而作出的一份法定声明,其中提到在2011年,她因为信任余毓兴才同意成为新亚洲的艺人,合约期限为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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