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
深圳市的初三学生潘某某
在自家楼栋门口
被住同小区的同班男同学钟某
持刀杀害
钟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
案件于10月15日
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法院未当庭宣判结果
将择期宣判
案件迎来了新进展
今天(11月28日)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审公开宣判
被告人钟某某故意杀人一案
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钟某某无期徒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钟某某(时年14岁)与被害人潘某某(殁年14岁)是同学。钟某某因无端猜疑对潘某某心生不满,并购买折叠刀伺机作案。2025年4月8日19时许,潘某某行至自家楼下准备上楼时,钟某某持刀对潘某某身体多处捅刺,致其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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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母亲曾女士叙述案发经过 图源:李达森 摄
法院认为,被告人钟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钟某某预谋行凶,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主观恶性深,应当依法予以惩处。
钟某某作案时不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处罚。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上游新闻此前报道,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中提到,被告人钟某(2010年4月出生)与被害人潘某某(2010年5月出生)均为深圳某学校初三在读学生,且与陈某某同住一个小区,自初一开始,三人由陈某某父亲与潘某某父亲轮流接送上下学。
2025年4月8日下午放学后,钟某因生活琐事对潘某某心生不满。在陈某某父亲将三人送到小区大门口离开后,钟某先回到自己所在楼栋,随后看到潘某某独自一人到自家楼下准备上楼。他随即绕到潘某某面前,持网购的黑色折叠刀质问对方,之后持刀捅刺潘某某数刀后离开。听到潘某某倒地呼救后,钟某竟再次折返,又捅刺其数刀。
事后,钟某逃回家中,向家人谎称“因见义勇为被人砍伤双手”。小区物业人员发现情况后拨打110报警,潘某某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2025年4月9日,钟某被刑事拘留;4月22日,经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由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执行逮捕;6月9日,该案被移送至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专家解读
“对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的原因
就大家关注的
未成年人恶性犯罪如何量刑
如何预防等方面的问题
人民日报记者采访法学专家和律师
记者:本案中,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量刑是否适当?为何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此外,国外的法律实践是否也规定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熊秋红:我国刑法规定,对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包括不适用死刑缓期2年执行。本案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属于顶格刑罚。本案被告人预谋杀人,犯罪原因为无端猜疑,主观恶性深,且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危害后果严重,综合该案的主客观情况,对其判处无期徒刑是适当的。
对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是考虑到其生理和心理发育尚未成熟,社会阅历、社会经验也有限,认知能力、判断能力及自我控制能力较弱,犯罪行为多受外界不良环境影响。考虑到未成年人具有可塑性,从保护未成年人和人道主义出发,对其进行教育、感化和挽救,给予其改过自新、回归社会的机会。
对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是国际社会的普遍做法。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儿童权利公约》、《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均明确要求对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任何罪行不得判处死刑。我国签署并批准了《儿童权利公约》,须履行公约所规定的义务,这也是联合国历史上加入国家最多、国际共识最广的国际公约。
广东华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部主任曾志辉:基于未成年人生理与心理发育的特殊性、死刑功能的局限性、慎刑思想等考虑,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死刑的规定有其科学性和现实性。与此类似的还有,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本案对国家、社会、学校、家庭来说都是一个悲剧,但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就是依法办事,本案顶格判处无期徒刑符合刑法规定,量刑适当。
本案判决遵循了“罪刑相适应”原则,进一步宣示低龄不是恶性犯罪的“免罪金牌”。
记者:有一种担心认为,未成年人保护制度有可能沦为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保护伞”,对此,您认为应该怎么看?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熊秋红:未成年人保护制度的核心是保护未成年人作为弱势群体的权益,保障他们健康成长,而非为犯罪行为提供庇护。我国对于未成年人犯罪采取“宽容不纵容”的做法,以达到保护与惩罚的动态平衡。
一方面,基于对未成年人特殊身心特点的考虑,刑法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在不同年龄段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另一方面,考虑到未成年人犯罪通常受到外界不良影响以及未成年人处于人格塑造和向成年人过渡的关键时期,未成年人承担的刑事责任区别于成年人并相对较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需要对故意杀人、强奸等八种严重犯罪负刑事责任。本案被告人只有14岁,因严重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正是“宽容不纵容”的体现。
记者:在未成年人犯罪中,监护人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熊秋红:未成年人犯罪,监护人需要承担以下责任:
一是民事赔偿责任,未成年人犯罪如果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监护人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是教育、管理责任,监护人有义务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和管理,预防其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若未成年人犯罪,表明监护人可能存在监护不力的情况,相关部门可责令监护人对其加强管教。
三是监督与配合责任,在刑事诉讼中,监护人需配合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保证未成年人按时到案接受讯问和审判;同时,要监督未成年人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四是矫正协助责任,未成年人犯罪后,监护人要协助司法机关和相关机构对其进行教育矫正,帮助其改过自新,重新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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