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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伴随社会经济的迅猛增长,城市人口呈持续递增态势,城市化建设规模不断拓展。与此同时,国家公路、桥梁、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小城镇建设步伐加快,旅游资源得以开发利用。然而,农村村庄规划管理存在不足,农民占用耕地建房现象时有发生。再者,农业经济成本居高不下,导致大量农民外出务工,进而使得耕地撂荒、抛荒问题凸显。
在土地开发方面,存在诸多弊端。一方面,土地开发质量欠佳,耕种监管未能落实到位;部分地区投入高额成本进行开发,却在开发后疏于监管,进一步加剧了耕地撂荒、抛荒的状况。另一方面,土地整理工作多侧重于便利农业机械化耕作,新增耕地面积有限,且土地利用程度不高,远远无法契合国家建设发展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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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种种情况,致使耕地面积大幅缩减,生态环境出现恶化迹象,对全州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形成了阻碍。
耕地数量、质量的保障以及生态管护和综合治理的监管若不到位,将对全州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也与农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部分地区在耕地周边进行厂区建设,导致土壤重金属超标,致使耕地无法耕种;还有部分地区出现地下水污染问题,使得农作物沾染毒素。这一系列现象着实令人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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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两会期间,九三学社楚雄州委提交的《关于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加强耕地监管的提案》,再度引发广泛关注。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末,楚雄州耕地总面积为549.55万亩,规划区内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37.70万亩。其中,灌溉水田面积为192.22万亩,水浇地面积为8.36万亩,旱地面积为348.97万亩。按照耕地质量划分,高产田面积为93.42万亩,中产田面积为175.86万亩,低产田面积为280.27万亩。全州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401.54万亩,坡度在20度以下的陡坡耕地面积为247.29万亩,仅占耕地总面积的45%,耕地质量明显偏低。
倘若不及时转变建设用地方式,妥善处理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以较少的耕地资源消耗支撑更大规模的经济增长,平坝地区的优质耕地将进一步减少。因此,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资源利用相协调,探索一条可持续发展的城镇建设道路,对楚雄州而言势在必行。
为有效遏制耕地保护面临的不利态势,近年来,楚雄彝族自治州在发展进程中着重引导“城镇上山”以及工业项目向山地布局,积极推动城镇建设向山坡、丘陵区域拓展,充分利用荒山荒坡进行开发建设,最大程度减少对优质农田的占用,力求达成“城镇朝着山坡走、良田留给子孙耕”的目标。
楚雄州积极整合国土资源,采取多种有效举措,致力于节约集约利用每一寸土地,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以楚雄州职教中心项目建设为例,该项目严格遵循“能占用劣地,绝不占用好地”的原则,切实保护耕地资源,尽可能减少对耕地的占用。在项目选址环节,经过多方深入论证,最终选定鹿城镇下白庙村委会的荒山、荒坡作为建设地点。此项目总用地面积达2000亩,其中耕地面积为861.52亩。值得注意的是,建设所占用的耕地中,有449亩为村民自发开垦的耕地,这些耕地耕作条件较差,缺乏灌溉水源保障,基本属于轮歇地。
通过选择荒山、荒坡进行项目建设,不仅降低了建设成本,节约了宝贵的耕地资源,还成功盘活了位于城市中心的原有校区土地,并将其作为商业用地进行开发,有效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这一举措有力地拉动了城市建设,推动了城市化进程,为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楚雄彝族自治州积极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与经济增长方式,对土地利用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以及工业园区规划这四个重要规划进行了调整与修编。同时,正式启动了6个县市、8个片区的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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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紧密围绕“工业园区化、园区山地化”的发展理念,秉持结合区域实际情况、充分发挥低丘缓坡土地资源优势、全面推动低丘缓坡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原则,规划在近期推进10个“城镇上山、工业上山”项目,分别为滇中大商汇、茶花谷、青少年高原足球训练基地、中本小团山片区、“一校三基地”、高职教园区、新型建材园区、富民机电园区、情人谷旅游区以及苍岭工业园区。
目前,已组织编制了《楚雄市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苍岭工业园区实施方案》《楚雄市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茶花谷山地城市新区实施方案》《楚雄市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楚雄工业园区富民片区实施方案》《楚雄市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中本小团山片区实施方案》。
其中,《苍岭工业园区实施方案》项目区拟用地面积达2246.90公顷,涵盖农用地1713.09公顷、建设用地107.87公顷、其他土地425.93公顷。《茶花谷新城实施方案》项目区占地总面积为548.66公顷,包含农用地420.29公顷、建设用地73.1公顷、其他土地55.27公顷。《富民工业园区实施方案》项目区拟用地面积为185.17公顷,其中农用地163.84公顷、建设用地17.23公顷、其他土地4.1公顷。《中本小团山片区实施方案》项目用地面积为135.61公顷,涉及农用地110.73公顷、建设用地13.77公顷、其他土地11.11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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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在贯彻落实“工业上山”的总体部署进程中,迅速且有效地推进工业园区规划调整工作。截至目前,全州工业园区已完成基本农田和林地调出工作,调出面积达116.62平方公里;同时,调增荒山荒坡面积221.83平方公里。园区规划总面积由此前的237.92平方公里增加至343.13平方公里。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已将耕地保护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与成效纳入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的重要考核内容。为严格确保国家耕地保护的各项政策措施得以有效贯彻执行,以及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的各项内容能够切实落到实处,州政府严格依据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对全州各乡(镇)进行全面考核。具体举措如下:
其一,年初即向各乡(镇)下达明确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考核指标。积极推动县(市)人民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与村民委员会及村民小组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考核责任书》,并严格要求各乡(镇)依照《考核办法》规定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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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为确保耕地保护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州政府定期与不定期对乡(镇)人民政府的政策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同时,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列为乡(镇)人民政府第一责任人考核的重要内容。
其三,科学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将耕地保护置于首要位置。明确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地块,规定不得随意调整现有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位置与范围。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实施分片管理,严禁擅自改变基本农田的数量和布局。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建立健全监察信息网络。
其四,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区责任制度、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制度以及基本农田监督检查管理制度。制定耕地保护的具体措施,明确各部门职责,规范管理流程。
其五,认真严格开展土地登记工作,坚持持证用地、持证管地原则,强化责任监管力度。
楚雄彝族自治州的规划如下:以城乡统筹与区域统筹为根本出发点,积极健全区域协调发展机制。重点扶持楚雄、南华、禄丰三个县级市率先实现发展,加速推动其他县实现跨越式发展,竭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科学编制州域、县域城镇化发展规划,推进各县城区、重点集镇以及特色乡镇的建设工作。加强城市管理力度,注重集约节约用地,抓好城镇的绿化美化工程。积极创建优秀旅游城镇、生态园林城镇以及文明卫生城镇,致力于将楚雄打造成为滇中城市群中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劲的区域性中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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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速掀起新一轮县域经济发展的热潮,全力增强县域经济实力。遵循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农民自愿的原则,有序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一、严格供地标准
依据国土资源部《工业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及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严格按照工业用地投资强度标准核定工业用地规模。在功能分区方面,将行政办公与专家楼等附属设施用地占比控制在 7%以内,绿化率控制在 35%以下,坚决杜绝建设花园式工厂以及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
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严格明确土地的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开竣工时间等土地使用条件,严格把控建设项目用地取得的准入关口。对于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建设的项目,严格依照出让合同的相关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强化建设用地的批后监管与动态监测。
二、加强工业园区规划建设
秉持“产业集聚、布局集中、用地集约”的原则,引导工业项目向工业园区集中,从严管控工业园区以外的项目用地。严谨做好工业园区土地利用功能分区,科学、合理地确定各地块用途,防止出现随意布局和土地利用无序的状况,充分发挥工业园区的规模效应与集聚效应。
三、推进农村建设节地工程
遵循“科学规划、操作规范、一户一宅、拆旧建新、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人为本、统筹推进”的原则,创新宅基地分配方式,分区域确定建房用地规模,加速推动农村村民建房从零星分散向集中统一转变,切实解决农村建房粗放式用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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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
楚雄市先后实施了城区鲁班阁农贸市场(兆顺第一城)及周边旧村改造项目、新车站村三角地旧村改造项目,分别实现了 3.3667 公顷和 1.38 公顷土地的提升改造,显著提高了用地效益。下一步,楚雄市还将推进程家坝片区、白浦路农贸市场、西园片区等城中村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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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的一项重要思路为:实施城镇带动战略,统筹城乡与区域的协调发展。坚持走具有特色的城镇化道路,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秉持做优州域中心城市、做强县城、做特集镇、做美乡村的原则,积极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韦 薇
文章来源:彝州经济研究
作者系九三学社楚雄州委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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