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宣威最近闹出个事:全市有孩子的妈妈,被要求每月上报“末次月经日期+手机号”,人在外地的还得注明所在地。理由很“正当”,为了孕情排查,提前发现孕妇,好送叶酸、做产检、上门服务。
听起来是不是挺贴心?
可问题来了:人家已经有孩子了,又不是怀孕对象,凭什么要交月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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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荒唐的是,这项“服务”不是一次性的,而是每月打卡式汇报。
一个成年女性,要向基层工作人员定期交代自己的生理周期,这哪是公共卫生,分明是隐私侵犯;哪是关怀,简直是羞辱。
有公卫人员自己都忍不住吐槽:“我们也不想问,但这是上面的要求。”
一句话道尽基层执行者的无奈,也暴露了政策制定者的傲慢:只要目标“正确”,手段就可以不讲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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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大概觉得,“为了你好”四个字,就能自动消解所有不适感。可现实是,再好的初衷,一旦越过尊重与自愿的红线,就成了冒犯。
试想一下:一位35岁的职场妈妈,刚开完会,接到村医电话:“您上个月几号来月经?”
她该怎么回答?尴尬?愤怒?还是配合表演一场“被关怀”的戏码?这不是服务,是把人当成数据点,而不是有尊严的个体。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类“以爱之名”的越界,在基层并不少见。
填表要身份证号、家庭收入、婚育史;入户登记连家里几口人、养没养狗都要记;现在连月经周期都要纳入“管理”,仿佛老百姓的生活,天生就该对公权力全盘敞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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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一旦追问依据,得到的回答往往是:“上面让做的”“统一部署”“为了统计需要”。
可《个人信息保护法》写得清清楚楚: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必须取得个人明确、自愿、单独同意。月经信息属于典型的敏感隐私,强制收集,已涉嫌违法。
有人说,可能是地方为完成生育指标“急了眼”。毕竟总和生育率跌破1.0,各地都在想招。但提升生育意愿靠的是托育支持、职场保障、教育减负,而不是监控女性身体周期。
真正愿意生的人,不需要你查她月经;不想生的人,你查一百遍也没用。这种“预设所有育龄女性都是潜在孕妇”的思维,不仅无效,还寒心。
公共服务的温度,不在于覆盖多广,而在于是否让人感到被尊重。你可以发叶酸,可以宣传产检,可以建孕妇群,但请别用“管理月经”这种方式,把善意变成负担。
权力再小,也不能任性;初心再好,也不能越界。
希望宣威这事能成为一个提醒:别让“为你好”,成了侵犯权利的通行证。否则,今天管月经,明天是不是要管排卵期、同房频率、避孕方式?
那可就真不是关爱,而是监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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