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时事热点观察者
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签署的一道行政命令,将两个活跃的“港独”组织彻底封禁,这是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实施以来,特区执法机构针对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一次精准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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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依法行使《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赋予的权力,在宪报刊登命令,宣布禁止“香港议会”及“香港民主建国联盟”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运作或继续运作,相关命令自公布起即时生效。
根据保安局发言人声明,这两个组织即日起成为“受禁组织”,任何人与之相关的特定行为,包括以成员身份行事、代其活动、参与集会、煽惑他人加入或向其提供援助等,均构成犯罪,最高可被判处监禁14年及罚款100万港元。
01 法律之剑:国安条例成为定海神针
此次依法禁止两个组织运作,是《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自2024年3月23日刊宪生效后的又一次重要执法实践。该条例与2020年实施的《香港国安法》共同构成了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双法双机制” 法律体系。
《国安条例》第60条明确规定,保安局局长如合理相信禁止某组织在特区运作是维护国家安全所必需,即可通过宪报命令实施禁止。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的实施严格遵循法治原则和程序正义。在此次正式禁令发布前的一周,保安局已依法向两个组织发出书面通知,给予其提出申述的机会。
根据官方信息,“香港议会”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了申述,而“香港民主建国联盟”则未作回应。保安局局长是在“小心考虑所有相关资料”,包括收到的申述后,才作出最终决定。
02 精准执法:靶向明确清除国家安全威胁
此次被禁的两个组织并非普通社团,而是有明显政治危害性的“港独”组织。根据保安局的调查和认定,“香港议会”和“香港民主建国联盟”的宗旨和活动已直接危害国家安全。
公开信息显示,这些组织不仅推动所谓“自决”和制定香港“宪法”等与宪法和基本法直接抵触的主张,其更危险的目标包括:推翻、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以及颠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或特区政权机关。
需要澄清的是,《国安条例》并非对所有接受外国资助的本地组织“一刀切”。根据条例规定,只有当本地组织是“政治性团体”,且资助方为“境外政治性组织”时,才可能涉及国家安全问题。
以推动环保、慈善等为宗旨的组织,只要没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完全不会受到条例影响。
03 程序正义: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
此次禁令的发布,体现了香港特区执法部门在国家安全事务上严谨、审慎的态度。从11月24日发出书面通知,到12月2日正式颁布禁令,期间给予相关组织充分的申述权利。
根据官方发布的信息,整个决策过程严格遵循了法律程序,体现了香港作为法治社会的核心价值。这种“先通知、后决定”的程序设计,既保证了执法效率,也尊重了程序正义,是法治精神的具体体现。
需要强调的是,根据《香港国安法》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的规定,特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享有高度自治权。驻港国家安全公署仅在三种特定情形下行使管辖权,而《国安条例》所订罪行的案件不会移送内地审讯。
这种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的执法司法体系,既维护了中央对国家安全事务的根本责任,也保障了香港特区依法享有的高度自治权。
04 社会警示:明确底线划清界线
保安局发言人在禁令发布后明确表示:“危害国家安全是非常严重的罪行,该类行为或活动可能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
发言人特别呼吁社会大众不要以身试法,不参与受禁组织的任何活动或与其有任何瓜葛,与受禁组织划清界线。
这一表态明确了特区政府在维护国家安全问题上的零容忍态度,也提醒市民需要增强国家安全意识,认清“港独”组织的危害本质。
根据条例规定,一旦组织被禁,任何与之相关的行为都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包括简单的“参与受禁组织的集会”或“煽惑他人成为受禁组织成员”等。这种严格的法律规定,形成了对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强力威慑。
05 稳定基石:国安法律保障香港繁荣
自《香港国安法》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实施以来,香港社会秩序明显改善,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多项国际评级显示,香港在全球金融中心地位、经济自由度等方面位居世界前列。
2024年发布的世界经济自由度年度报告将香港评为“全球最自由经济体”第一位,而驻香港的境外公司数量在2024年达到9960间,较上一年增加近一成。这些数据充分证明,国家安全法律的完善不仅没有损害香港的国际竞争力,反而为其繁荣稳定提供了根本保障。
正如立法会秘书处发布的专题报告所指出的,国安法律的实施“有利于保持香港政治及社会稳定,缔造更安全、更自由、更开放和更可预期的营商及投资环境”。
06 国际回应:用事实反击不实言论
针对国际上对香港国安法律的一些误解和不当言论,香港特区政府采取了积极应对措施。特区政府专门成立了“应变反驳队”,由保安局局长带队,对境外势力的恶意攻击和抹黑作出迅速而有力的澄清。
在对外宣传方面,特区政府通过官员外访和海外经济贸易办事处的网络,积极向国际社会讲解香港的真实情况,特别是强调国安法律对营商环境的正面作用。
例如,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在美国访问时,向当地商界指出在《香港国安法》及《条例》的保障下,香港能给予投资者安全及稳定的环境。
2024年6月,律政司举办的国家安全法律论坛吸引了约1000位嘉宾和参加者,其中包括不少外国领事及商会代表。通过这些多渠道、多层次的沟通,国际社会对香港国安法律的理解正在不断加深。
当香港保安局长的禁令在宪报刊登,两个“港独”组织被正式禁止运作,标志着一个明确信号在香港社会传开——国家安全底线不容触碰。
随着香港国安法律体系的日益完善,从2020年《香港国安法》实施到2024年《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生效,香港完成了维护国家安全本地立法的宪制责任。
这道法律屏障既保护了香港的繁荣稳定,也回应了国际社会对香港法治环境的关注。当商界人士继续在香港投资兴业,普通市民享受安宁生活之时,正是这些看不见的法律防线在默默守护着这座国际都会的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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