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兴则国兴,监督强则政通。“十五五”时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阶段,将全面依法治国与监督工作深度融合,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唯有将全面依法治国要求贯穿监督工作全过程,以定向、破局、治本之策筑牢监督防线,方能为国家发展蓝图的实现保驾护航,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越走越宽广。
监督工作必须锚定法治方向,把准政治监督的方向盘。当前,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为监督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政治监督作为落实党的全面领导的重要举措,本质上就是依照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开展监督,确保各项工作不偏离法治轨道。“十五五”时期的重大战略部署,从区域协调发展到乡村全面振兴,从科技创新到绿色转型,均需在法治框架下推进。开展监督工作,既要围绕“国之大者”细化任务清单,明确监督标准和责任边界,使监督有法可依、有据可查;也要深入基层排查政策执行中的堵点难点,及时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避免“中梗阻”现象影响政策落地。通过建立问题整改销号机制,形成“监督—发现—整改—再监督”的闭环,确保每一项工作都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
监督工作需要聚焦突出问题,拿出精准破局的硬举措。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是规范权力运行,而监督正是规范权力的有效手段。现实中,一些关键岗位权力过于集中、新兴领域监管存在空白、基层“微腐败”等问题,不仅破坏法治环境,更损害群众利益。面对这些问题,监督工作必须精准发力、靶向治理。对党员干部,要通过健全权力清单、完善议事规则等方式,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防止“一言堂”导致违法决策;对数字经济、碳交易等新兴领域,要加快配套监督制度建设,严厉查处虚假立项、套取资金等乱象,让新兴产业在法治保障下健康发展;对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要拓宽监督渠道,鼓励群众通过线上举报、监督员制度等方式参与监督,让“微腐败”无处遁形。这种精准监督既维护了法治的严肃性,也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监督工作更要立足长远长效,织密固本培元的防护网。法治建设注重标本兼治,监督工作同样需要兼顾当前与长远。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这正是法治思维在监督工作中的生动体现。“十五五”时期,若要让监督发挥长效作用,就必须从源头抓起、从制度严起。一方面,要保持惩治的高压态势,对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就查处一起 让纪律红线切实“通电”,促使党员干部不敢越雷池一步。另一方面,要补齐制度短板。针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时完善法律法规和内控机制,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同时,要强化法治宣传和廉洁教育,通过典型案例警示、法治课堂宣讲等有效方式,让依法用权、主动接受监督成为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当制度约束、监督威慑、思想引领形成强大合力,就能从根本上筑牢法治防线,实现长效治理。
我们要始终坚守法治信仰,既做全面依法治国的积极践行者,也做监督工作的有力推动者,让监督工作与法治建设协同推进。持续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让法治成为“十五五”时期发展的鲜明特征,为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实可靠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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