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广东博主爆料,深圳这家公司的做法也太狠了,把员工的后路都断了,赤裸裸的报复。
公司拖延工资不发,社保和公积金也没有按时缴纳,员工聚在一起要求公司发放工资,公司以员工聚众扰乱秩序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还在离职证明注明"因员工过错解除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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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深圳一家公司的一名员工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该员工违反了厂规,聚众扰乱秩序,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煽动其他员工罢工。
其实员工闹事的原因是公司拖工资,社保和公积金也没有按时缴纳,员工也是迫不得已才这样做的,公司也有过错。
更加离谱的是,公司还在离职证明中注明"因员工过错解除劳动合同”。这样的离职证明给员工根本没有什么用,又不能给下一个单位提供。大家认为公司这样做是否合理?
- 这究竟是咋回事?
我们来看看该博主提供的信息。这是一份解除劳动关系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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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致:黄先生/女士(公民身份号码:51023……因你在任职期间存在严重违反本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经公司研判,现根据本公司《厂纪厂规》(文件编号:SP-WI-HR-001)及其附件 2:《惩戒制度》的下列条款,就决定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等事项作通知如下。
一、违纪事实及相关依据
1.你于2025年11月6日、11月21日及11月26日聚众扰乱厂区秩序,影响我司正常工作、生产、营业,且系首要分子,违反了《惩戒制度》第三节第四大点第34条的规定;
2. 你于2025年11月26日煽动教唆员工怠工、罢工/积极参与集体息工/罢工,违反了《惩戒制度》第三节第四大点第40条的规定。
二、解除劳动关系及后续事宜处理
鉴于上述行为已严重违反我司规章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司现正式决定:自2025年11月26日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请你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至我司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岗位职贵、工作资料、物品等工作交接、领取至劳动关系解除之日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移转等事项。
特此通知!
某某电器(深圳)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从上述内容来看,因为该员工多次带领大家罢工或者请愿,引发公司高层雷霆震怒,直接杀鸡儆猴,把他开除了。结合该博主的爆料,其实事出有因,因为公司拖延工资不发,社保和公积金也没有按时缴纳引发。
而另一份离职证明也写得比较尖锐,因为员工的过错才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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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此事,有网友评论,给你提供这么好的仲裁条件,看你会不会用了,用的好公司会主动给你和解。
楼主回应,集团公司估计比较难搞,他们闹的比较大,江西公司、深圳公司都停工比较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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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否认,如今各行各业都有点举步维艰的意思,哪怕是红利赛道,肯定也是拥挤的。同质化,产能过剩,没有真正的核心技术,产品被人复制的难度低,这些都是各行各业的通病。当然,此时也一定有一些企业脱颖而出,成为行业中的佼佼者。
上述这家工厂显然是经营困难,要不然也不会拖欠工资不发,社保和公积金也没有按时缴纳。因此,引发员工集体罢工,索要自身的合法权益。但是,这个过程显然是不愉快的。而且,公司高层为了防范于以后发生类似事件,不得不采取果决手段,开除带头闹事者,以此来震慑全员。所以,某种意义上,这名员工成了整场维权活动的牺牲品,“炮灰”。
总之,从当前大的就业形势来看,作为普通打工人,如今想躺平在一家企业做到退休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了。而公司如果出现困难,是妥善解决还是尖锐冲突,这值得商榷。
这起事件如果一定要争个对错,也只能走合法途径继续维权,大概率这名员工在时间和精力上耗不起。吃一堑长一智,以后遇到事情理性处理,别冲动别冒头。
总之,如果当下拥有好平台的打工人,也就是在不降薪不裁员,能按时发工资的企业工作,那就一定要好好珍惜。同时,也希望更多优质的企业能够逆势上扬,为社会提供更多优质的就业平台。一句话,无论是老板还是员工,大家都要珍重!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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