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654号建议的答复
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生态治理后续管护投入,全力打赢浑善达克沙地歼灭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锡林郭勒正蓝旗位于浑善达克沙地歼灭战地区,自全区启动“三北”工程以来,2024年度自治区在锡林郭勒正蓝旗投资实施了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蒙冀界”浑善达克沙地综合治理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蒙冀界”浑善达克沙地综合治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人工种草4万亩,封沙育草20万亩,飞播灌草2万亩,工程固沙任务面积5万亩,项目共投入资金12980万元。该项目实施中的管护费可参照《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投资估算指南》中浑善达克沙地草原改良模式案例标准管护费用68元/亩执行,已能满足现有工程施工管护的需求。
为探索研究防沙治沙与产业发展有效衔接,我局印发推进草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2024年推进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制定自治区林草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24年整合国家、自治区相关资金49.48亿元用于草产业链建设。在饲草种植环节,按照“先建后补、据实结算”的管理要求,用好苜蓿、燕麦、羊草等饲草种植补贴资金。对苜蓿集中连片500亩以上,分三年给予每亩1000元补贴;对集中连片标准化种植300亩以上的饲用燕麦草田给予每亩100元补贴。
同时为推动林药产业规范、科学发展,我局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草中药材生态种植、野生抚育、仿野生栽培3个通则的通知》(林改发〔2021〕59号)、《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林草中药材产业发展指南>的通知》(办改字〔2022〕号)、《内蒙古自治区林草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0年)》和自治区关于加快林草中药材发展的相关工作要求,积极引导各地在保障生态功能不受影响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开发林草沙产业,有效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农牧民增收。
下一步,我们将通过“九蒙合作”平台、全国人大内蒙古代表团提案建议等多种渠道,积极向国家建议第四轮草原补奖政策。一是提标扩面,禁牧补贴由7.5元/亩提高到10元/亩,草畜平衡奖励由2.5元/亩提高到5元/亩。(禁牧补贴:按照全区39亩饲养1个羊单位的天然草原承载能力测算,全年禁牧按照6个月圈养,每个羊单位日食量2公斤干草,干草价格1.1元/公斤,需增加饲养成本396元,亩均成本10元;草畜平衡奖励:在草畜平衡区休牧45天,1个羊单位需新增养殖成本99元,亩均新增成本2.5元)。二是优质优补,通过差异化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现基本草原生态效益补偿,基本草原范围内禁牧补贴标准由10元/亩提高到15元/亩,草畜平衡奖励由5元/亩提高到7.5元/亩,落实基本草原生态效益补偿。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4月21日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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