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11月29日四川讯(记者岑峻岭报道)李总理在两会期间答记者问时说,“我们将在新起点上大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企业,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进一步营造尊重企业家、尊重创业者的浓厚氛围,让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形成大企业顶天立地、中小企业铺天盖地的发展态势。”
然而,四川阆中综执局竟然公开向企业“伸手”,企业老板不想做行贿受贿之事,不愿意“烧香”“配合”。于是,就想方设法给企业“设障”“挑刺”, 指控该企业将抗震结构板说成是为了增加面积,电梯外移增加面积等共计 15174.09 平方米,没收违法收入285万多元,但均被西充县法院全部驳回。
公权力对企业如此滥用职权!这与总书记的执政理念,完全是背道而驰的!身居要职就可以随便吃点、收点、拿点、沾点?党中央对此多次三令五申,岂能置若罔闻、顶风违纪?岂能把公权力变成谋取个人或利益集团“小圈子”私利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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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中无法】职能部门岂能向企业“乱处罚、乱罚款”
据记者了解,2018 年 12 月 21 日,四川阆中圣美置业公司建设项目“东湖锦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位置:阆中市七里新区华胥路;建设规模:90471.43 平方米。2019 年 1 月和 12 月,圣美置业公司先后取得“东湖锦城”商住小区 1-3、10-14号楼及地下室一期、4-9 号、19、20 号楼《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2021 年 12 月 15 日,阆中市综执局发送《关于对东湖锦城项目违法建设的行为予以查处的函》,主要内容为,我局在对东湖锦城一期项目进行规划核实时,发现该小区存在部分违法建设行为,具体情况如下:1-2 号楼、4-14 号楼将原审定的建筑方案中结构板、结构梁围合,封闭成房间;1 号楼商业部分存在增加商业夹层的行为等。
2022 年 11 月 22 日,向圣美置业公司出具《关于东湖锦城住宅小区 19 号、20 号办理规划核实意见的通知》,该通知载明,该项目存在以下违法建设行为:本期核验 19、20 号楼建设工程超出建设规模 117.63 平方米;违法违规将结构板、结构梁改建成住房约 8600 平方米;我局已将该项目结构板、结构梁改建成住房的违法违规行为函告阆中市综执局,待阆中市综执局依法处理。
2023 年 9 月 6 日,圣美置业公司东湖锦城代表许洪陈述:东湖锦城项目建设中基本是按照规划许可进行建设的;建筑施工平面图中空间处,结构施工图为抗震结构板,其主要目的是出于安全性考虑;东湖锦城项目建设中楼顶违规行为是 4 号楼楼顶在五方责任主体竣工验收完成之后,业主自行在楼顶进行搭建简易花池,约 10 平方米,与开发企业无关;1 号楼商铺夹层是在五方责任主体竣工验收完成之后,业主自行对商铺进行增加夹层,形成简易阁楼,约 40 平方米,与开发企业无关。
2022 年 2 月 20 日,圣美置业向阆中市住建局、综治局等部门出具的《关于东湖锦城商住楼工程施工封闭结构板情况的说明》:施工图由四川省华川设计审查公司按规范对建筑、结构、水电等各专业审查合格,设计图中建施平面图为空间布置,结构施工图标示为抗震结构板,施工图审查时,由于住建部门只针对建筑施工图进行审查,而没有对结构施工图进行审查,建筑施工图的审查主要针对功能分布及容积率进行控制,结构板既不影响功能布局,也不影响容积率,经我销售公司与业主沟通协商一致,业主委托另公司在交房后统一对空间的结构板进行封闭;设计用途为抗震结构板。
之后,从2024年1月——9月,先后10余次向圣美置业公司发送《立案通知书》《调查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告知书》等等,不停地骚扰企业,随意向企业罚款。房地产业在当前的大环境下,本来就举步维艰,正面临着结构性困境与挑战,销售业绩持续下滑,圣美置业老总正在焦头烂额之际,又遇到综执局的“外部压力源”,逼得胥晓燕心力交瘁,一段时间竟然得了忧郁症、焦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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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说法】强权下的“官暴”岂能任由搞垮企业?
记者经过为时两天的明察暗访得知:位于阆中大井社区居委会对面的加油站,于2024年10月份开始修建,于2025年9月份开始营业。但他们却没有获得相关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等,属于违法建筑。综执局却没有对他们进行任何处罚。
记者还在阆中水城别墅区商业街看到有80%的业主都在改建房屋、增加院坝面积等行为,但综执局都没有对他们采取任何措施。为什么唯独对圣美置业公司“重点照顾”?法院撤销了他们的处罚决定后,还有什么理由去骚扰?这是记者看不懂的地方。
针对此案,记者电话采访了最高检《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作者李梦龙教授,他听了记者对圣美置业案情的描述后说:这是一起公权力对民营企业滥用职权产生的纠纷;更是公权力对民营企业及企业家滥用刑事手段产生的纠纷;这是现实生活中某些“刀把子” 胡作非为、违fa乱纪、滥用职权、目无fa纪的guan员,大张旗鼓搞垮企业的案件。
近年来,尽管那种动辄指着企业家鼻子说“我们随便找个罪名分分钟就能收拾你搞垮你”的嚣张气焰的嘴脸少了,但也有一些人,他们还沉醉在自己权力的“迷梦”中,还坚信自己的无所不能,还坚信能用他们口袋里的“职务qin占、挪用资金”等任何一件“凶器”分分钟制住一个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如同圣美置业公司目前的现状就是如此。但我们应该明白:quan力再大,那也是人民赋予的,真正应该被高高捧起的,是人民的利益,而不是权力的私欲。岂能任由强权之下的“guan暴”,蹂躏、践踏、搞垮企业?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系教授梁鸿永说:一旦民营企业家本人牵涉到什么案件,无论最终案件结果如何?都不可避免地会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团队产生负面影响,并由此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例如圣美置业公司一案,因为四川阆中综执局在此案中的“过失”,造成圣美置业公司面临各种刁难和诉讼,fa院撤销综执局的《处罚决定书》后,问题仍然得不到解决,综执局竟然还去骚扰,并与胥晓燕协商,将280万元罚款改为250万元,后来又口头协商为140万元,胥晓燕自然不会答应,坚持服从fa院判决……由此引发的地方营商环境问题,应当引起上级部门的高度重视。这与李总理三令五申要“给企业家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保护产权必须坚定不移,对侵权行为要依法惩处,对假错an要有错必纠,让企业家安心搞经营、放心办企业”的宗旨是背道而驰的!
梁教授还说:通过此案,不难看出,圣美置业公司和当地职能部门之交为什么会出现各种问题,一目了然!一些领导和一些人利用手中权力严重的破坏了营商环境的发展,这与国家的营商环境要求格格不入,甚至是违背了国家领导人提出的指示和要求,而该地区的营商环境令人堪忧!阆中综执局应该立即做到“有错必纠”! 立即停止对圣美置业公司乱处罚、乱罚款的侵权行为!坚决严惩四川阆中综执局在此案中涉嫌知法犯法、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罪!
关于此案,阆中市委、市政府将如何处理?记者将继续关注,作后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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