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机会不中用呀、祖文冒青烟然后又撤回、看来你是不缺钱呀、给你发财的机会不珍惜,破天富贵到手都不要!
这是众多网友对广西柳州一钓鱼人的“点评”!那么,大家为何如此说他呢?这件事要从,柳州钓鱼人挖蚯蚓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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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地为广西柳州柳城县,当地一爱钓鱼的人,为了有个不错的收获也降低垂钓成本,则选择自己动手去挖蚯蚓。经常钓鱼的人都知道,蚯蚓被称“万能饵”只要鱼遇到就会大胆吃。
不曾想,挖蚯蚓的过程当中发现一个圆乎乎的东西,也就是一锄头的事,它就出现了!钓友放下锄头用手挖出来,看起来很像是一面鼓。感觉这个东西不简单,主动上报了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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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说钓鱼佬立大功,这次真是立大功了!听起来是不是很魔幻,咋啥稀罕事都被钓鱼人遇到!的确,钓鱼人除了鱼啥都能遇到!这不是吹牛,也不是杜撰!
11月28日南国今报,以视频的形式对这件事进行了深度报道!
钓鱼佬发现后主动上报并找来汽车移走,隔天送往了当地博物馆!
据柳城县博物馆馆长廖桂引介绍,这面被发现的青铜鼓为汉代到唐代之间,虽然跨越着千年之久,但是这面鼓却依然完好。这是初步判断,当前也已上报上一级做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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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媒体的报道,这就是佐证,东西是真是假又或者是哪个朝代的,专家比咱们更清楚,但钓鱼佬遇到这事,真能出去吹一辈子。
从这件事,也能看得出来男子的觉悟很高。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要,主动上交国家,这是国人该有的格局。
按照文物法的规定,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遗存的起源于中国的和起源国不明的文物。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均属于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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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的行为大义也是自己拯救了自己,如果真按照开头那些话反着做,行为就是犯法,情节严重搞不好就是牢底坐穿,甚至吃“花生米”!
无论是何种情况下,发现可疑物品应该主动联系相关部门,不要进行二次处置以防损坏。
当然了出土文物归国家,主要是针对无主物品,如果是祖传的且有证明是祖传遗产有主文物,那么就可以合法所有。
这个东西很不一般,在看到报道之后,民间一些文物爱好者,参考以往类似拍品,给出一组惊人数字,其表示这个铜鼓估值9位,在北京完全可以购得三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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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都是题外话,文物不允许买卖!也就无从说起它的价值和等价物品!
事件报道的评论区,风向几乎都是嘲讽的声音!
比如这位:他家老祖宗气得魂飞魄散,年年烧香许愿发大财,现在给你机会你不中用。
再比如这位:妥妥的大番薯啊,人活一世,你真以为有下辈子吗,下辈子后悔吧,祖坟唯一一次冒青烟,给你机会,但你不中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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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比如这:老祖宗恨铁不成钢,以前我村里有个在工地挖出一个古董谁都不说偷偷拿去卖了买了房车,后面工友捅出来才知道。
当然,也有不同的声音:很多人吧,有这运气也得进去。还脑瓜子一动转几手变祖传之物。你就是确确实实是祖传之物都没用,青铜器就不允许交易,除非你有野路子。而这野路子也是踩着线的,有能耐的你还不一定能接触到。结果就是你不敢声张还想找野路子,找到了也容易被大数据监测资金。搞不好就直接进去了。
这更说明了文物普法任重而道远,切记不是自己的不能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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