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建筑业那点事儿)
这两天看到一份住建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类评审劳务费的通知》,文件不长,但字字扎心,特别是对于那些身在体制内、又兼着“专家”身份的工程人来说,这简直就是一盆冷水浇到了头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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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就一条:局属单位全体工作人员,代表本单位参加评审,劳务费最多领200元/次,超出的部分,全部上交局财务!
看到这个数字,估计不少人心里都要犯嘀咕:200块?现在的行情,随便一个评标或者是方案评审,起步价也是500、800的,有的甚至过千。这一下子给砍到了“地板价”,连个油费都不一定够,这专家当得还有什么劲?
但咱们仔细琢磨琢磨,这事儿还真不能只看钱。
首先,什么叫“代表本单位”?
说白了,你是带着公职身份去的。你坐在评审席上,代表的是住建局,是行使监管职能或者是履行部门职责。更关键的是,这通常发生在你的工作时间。
既然是在上班,国家已经给你发了工资,你干这活儿本来就是分内之事。结果你还要再拿一份全额的市场化“专家费”,这在逻辑上确实有点说不过去。这就好比你是个厨师,老板让你炒个菜,你除了拿月薪,还要单收一份“炒菜费”,这哪行得通?
所以,这200块钱,与其说是“劳务费”,不如说是给的一点误餐补贴或者交通补助。想靠着这个发家致富?路堵死了。
更有意思的是文件里的第五条,专门针对以“个人身份”参加评审的情况。
有人可能会想:“行,那我以后不代表单位,我代表我自己去评标行不行?”
文件里写得很清楚:原则上仅限于县内,且每月仅限1次,参加前必须向分管领导请假。
这一条,才是真正的“杀手锏”。
在工程圈混得久的都知道,确实有一部分体制内的技术大拿,心思早就没放在本职工作上了。今天去这个项目评标,明天去那个工地验收,一个月下来,评审费比工资还高。
对于这种现象,单位其实是很头疼的。你在工作日频繁请假出去赚外快,哪怕你技术再牛,对单位来说,你也是典型的“不务正业”。你的时间是属于单位的,是拿了财政工资的,不是让你来把公职当跳板,四处走穴捞金的。
“每月限1次”这个紧箍咒一戴,基本就断了那些想把评标当成“第二职业”的人的念想。
这释放了一个什么信号?
我觉得这就是一种回归。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基建行业火热,各种评审会议多如牛毛,导致“专家”这个身份被过度商业化了。很多时候,专家费成了一种默认的利益输送,甚至成了一些公职人员主要的灰色收入来源。
现在,大环境变了,合规性审查越来越严。这份通知虽然只是一个地方住建局发的,但它代表了一种趋势:公私必须分明。
如果你是社会专家,凭本事吃饭,市场给多少是你本事;但如果你身在公门,就要守住公门的规矩。
以后,那种“上班摸鱼,下班评标,两头通吃”的好日子,恐怕是真的要结束了。这200块钱的红线,卡的不仅仅是费用,更是要卡住那些不安分的心。
工程人,还是踏踏实实干好本职工作吧,别总想着那些“赚快钱”的路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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