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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财报真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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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杉杉集团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出炉——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出资人组集体投出反对票,重整方案两度折戟,市场对这场百亿债务重组的担忧终于摆上台面。结合方大炭素入局后的种种变数、紧迫的时间窗口,以及6大原股东与债权人的不可调和矛盾,越来越多人预判:杉杉重整大概率会黄。这并非空穴来风,而是三大核心死结层层叠加的必然结果。
一、投资方硬伤:方大系“有心无力”,百亿重整撑不起
方大炭素以产业协同方身份入局杉杉重整,看似补位解渴,实则暴露了“实力不匹配”的致命问题,让重整根基从一开始就摇摇欲坠。
首先,方大系并非“资金雄厚”的救世主,反而暗藏财务隐忧。方大系总资产已突破4500亿元,但负债规模节节攀升至3200亿元,ROA快速下降至1%,甚至无法覆盖贷款成本。尽管集团层面资产负债率不算极端高危,但真正要出资的方大炭素,体量实在难堪大任:年营收仅39亿元,毛利率已跌至10%的近18年新低,而杉杉集团仅剔除上市公司后的有息负债就达126.21亿元,其中120.37亿元是1年内到期的短债,再叠加杉杉股份222.4亿元的总负债,方大炭素的资金实力如同“小马拉大车”,根本无力承接如此庞大的债务盘子。
更关键的是,方大系缺乏成功整合大型企业的案例,反而有海航重整的“亏损阴影”在前。此前方大系主导的海航重整,至今仍深陷泥潭,其所持海航股权市值仅316亿元,远不及530亿元的历史总投入。而杉杉集团的重整不仅涉及442.73亿元的巨额债务申报,还牵扯负极材料、偏光片双主业,以及23.32%杉杉股份股权(高比例质押冻结)、徽商银行16.6亿元股权、95.98亿元应收款等复杂资产包,方大炭素能否驾驭这般复杂的重整局面,实在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
简单说,方大炭素想拿下杉杉的核心资产,但自身“钱不够、经验缺”,这种“有心无力”的投资方,让重整的可行性大打折扣。更值得警惕的是,此前已有投资人因方案受阻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解约,方大炭素是否会步其后尘,尚未可知。
二、时间逼宫:年底前必须落定,杉杉被迫“任人压价”
留给杉杉重整的时间,已经进入倒计时。根据政府规划,希望2025年底前完成重整落地,但从当前进度来看,这个目标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新方案制定、多方谈判、再次召开债权人会议表决,至少需要1-2个月时间,如今已是11月底,时间窗口早已严重不足。
更要命的是,杉杉根本耗不起。杉杉股份2025年前三季度虽实现盈利反弹,但流动性危机仍未解除:有息负债155.99亿元,货币资金仅31.5亿元,货币资金与流动负债之比仅32.12%,53亿元短债缺口悬顶。如果重整继续拖延,不仅会引发供应链信心崩溃,还可能触发更多债务违约,最终被迫转入破产清算。
这种“时间不等人”的紧迫感,让杉杉在与方大炭素的谈判中完全处于被动地位。方大炭素深知杉杉“急于达成一致”的软肋,大概率会趁机压价:要么压低股权收购对价,要么削减债权人的清偿比例,甚至要求更多附加条件。此前新扬子商贸牵头的四方联合体方案就因未能平衡债权人利益而被否,如今方大若提出更苛刻的条件,只会让方案通过的难度陡增——债权人不接受低清偿率,方案仍会搁浅;接受则意味着巨额损失,这种两难局面,让重整陷入“不压价不成、压价也不成”的死循环。
雪上加霜的是,6大原股东的诉讼与否决行为进一步消耗了宝贵时间。出资人组已两次否决方案,杉杉控股还起诉管理人“程序违法”,这些操作让本就紧张的进程雪上加霜,债权人不得不投入更多精力应对诉讼,而非协商方案。
三、利益死结:6大原股东不甘心归零,与债权人的博弈无解
杉杉重整最核心的障碍,还是截至2025年2月25日登记在册的6大原股东与债权人之间“根本性不可调和的矛盾”——一边是债权人要“尽可能收回欠款”,一边是6家股东(杉杉控股、悦丰金创、伊藤忠商事等)想“绝境中分一杯羹”,而法律与现实早已注定,这两者无法共存。
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偿债能力分析报告》,若杉杉集团进入破产清算,现有资产快速变现后,清偿各类债权都捉襟见肘,最终将“无任何剩余财产向出资人分配”,出资人权益本质上已为零。按照《企业破产法》规定,重整的前提是出资人与债权人共同分担损失,因此对出资人权益进行调整是必然要求。但这6家股东显然不愿接受这个现实,各自带着诉求顽强博弈:
1.杉杉控股(持股54.80%):大股东的“控制权执念”
作为第一大股东,杉杉控股即便失去实际控制地位,仍未放弃对核心资产的控制权诉求。其暗中推动修改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要求“保留5%的杉杉股份股权”,理由是“需保障后续产业协同的积极性”。但这一诉求完全与债权人利益相悖:杉杉股份23.32%股权按最新市值测算约64亿元,若给杉杉控股保留5%,直接减少近7亿元偿债资源,普通债权人的清偿率可能从3.6202%降至3%以下,这是债权人绝对无法接受的。更让债权人无法信任的是,杉杉控股曾在2024年违规挪用集团12亿元资金用于体外投资,加剧了流动性危机。2.伊藤忠系(合计持股14.40%):外资股东的“收益底线”
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12.23%)与伊藤忠(中国)集团(2.17%)作为外资股东,对“零回报”极为抵触。他们曾在2023年追加投资,如今若接受权益归零,意味着过往投入血本无归,因此在表决中明确要求提高“劣后级B类信托份额”分配比例,哪怕只是象征性回报。但这一要求忽略了核心事实:清算状态下原股东本就无财产可分,重整中给予信托份额已属额外让步,债权人不可能同意进一步让利——普通债权人的信托份额本就排在优先级之后,再给原股东分配,只会让自身受偿风险更高。
3.财务投资人(合计持股30.79%):悦丰金创等的“止损诉求”
张家港市悦丰金创(15.22%)、宁波甬港服装投资(9.38%)、鄞州区堇元股权投资(6.18%)这三家财务投资人,更倾向于“通过博弈减少损失”。悦丰金创提出将5亿元债权转为杉杉股份股权,而非纳入普通债权清偿;甬港服装投资则希望“优先处置非核心资产,保留核心股权给原股东”。但这些诉求完全无视债权人的现金需求:大部分普通债权人(如中小供应商)急需资金回流,若将债权转为股权,不仅减少现金偿债资源,还会稀释股权价值,最终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
这种矛盾的核心是“零和博弈”:杉杉集团核心偿债资产仅约90亿元(上市公司股权+徽商银行股权等),而债务申报总额达432亿元,本就“僧多粥少”。若满足原股东诉求,直接减少15亿元左右偿债资源,普通债权人清偿率可能跌破清算水平的1.76%,这意味着债权人选择重整的意义完全消失,自然会坚决否决方案。更关键的是,原股东的过往行为已让债权人彻底失去信任,悦丰金创曾虚增2亿元债权、伊藤忠系悄悄转让关联资产等操作,让债权人坚定认为“一旦让步,自身利益只会被进一步侵占”。
结语:三大死结叠加,重整黄掉或许是大概率结局
从投资方实力不匹配,到时间逼宫下的被动压价,再到6大原股东与债权人的利益死结,杉杉重整已经陷入“环环相扣的死局”。方大炭素撑不起百亿债务,时间不允许从容谈判,核心利益方谈不拢,这三大问题每一个都足以让重整搁浅,叠加在一起更是让成功的概率微乎其微。
或许从杉杉集团进入重整程序的那一刻起,就注定要面对“要么清算归零,要么重整夭折”的两难。6大原股东的不甘心、债权人的利益诉求、投资方的实力短板,以及紧迫的时间窗口,共同织就了一张让杉杉难以挣脱的网。若原股东仍不放弃不切实际的诉求,最终的结局可能是两败俱伤——原股东连象征性权益都拿不到,债权人清偿率也跌回谷底。
杉杉重整最终会走向何方?是奇迹般破局,还是黯然走向清算?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判断,也可私信交流更多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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