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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句容法院一劳务者受害纠纷调解案
入选最高法案例库
为类似案件提供了有益参考
案件回顾
事情要从头说起。王某承包了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工期紧张,王某便叫上同乡陈某来做贴砖、筑墙的活儿。两人口头谈好工钱,没签合同,本以为就是寻常的劳务合作,谁知施工中陈某不慎从高处踩空坠落,手臂骨折、关节脱位,一时间活干不了,家也垮了一半。
他是家里唯一的劳动力。受伤之后,不仅身体疼痛,一家老小的生计也断了着落。陈某希望王某和公司承担医疗费、伙食补助费等赔偿,可三方坐下来一谈,就卡在了“谁来赔”“赔多少”“怎么分担”这几个问题上。
陈某心急如焚:伤情不等人,家里快揭不开锅;
王某进退两难:愿赔,但怕赔不完,更怕后面再被追讨;
公司方也有顾虑:不想把事情闹大,影响企业形象,只想“低调处理”。
眼看协商一次次陷入僵局
赔偿遥遥无期
三方最终一起走进了
当地综治中心的大门
转机,就从这里开始
综治中心接案后判断:

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这案子有调解的基础。更重要的是,伤者等不起,企业不想拖,包工头也想尽快了结。
于是,一套“调解员 + 法官”的组合拳迅速启动——
调解员先采用“背对背沟通”,倾听各方的真实想法和底线;法官则坐镇后方,从法律层面厘清责任归属,援引《民法典》第1192条,讲清楚“归责原则”“赔偿范围”和“诉讼风险”,点明“一次性解决,对大家都好”。
但光讲法条不够,
关键是要打消各方心底的顾虑:
公司怕公开赔偿影响声誉?
王某怕今天赔了明天又被追讨?
调解团队想出了一个新办法:
“人民调解 + 公证履行”
画上圆满句号

简单来说,由王某统一赔偿给陈某,涉事公司把该出的部分私下转给王某,最后由公证机关对协议进行公证——从此纠纷一次性了结,各方再无后患。
这样一来,公司不必露面,王某不必担心二次索赔,陈某也能尽快拿到救命钱。
方案一出,三方心头的大石终于落地。
在调解员与法官的共同见证下,王某当场向陈某支付了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5.5万元。一场因意外引发的纠纷,在专业调解与人性化方案的推动下,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内容来源 | 句容法院、句容楼市
编辑 | 解易迪
校对 | 侍文
审核 | 张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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