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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0日,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自然资源部法律顾问杨贵生律师应湖北省自然资源厅邀请,为湖北省“法治自然”建设培训班开展《新矿法时代的矿政管理核心要点与风险防控》专题培训。湖北省自然资源厅领导、管理单位负责人及厅机关、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各市、县自然资源局法规及相关业务负责人员共200余位同志参加,参会人员覆盖湖北省全省自然资源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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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会议现场
杨贵生律师先以新《矿产资源法》几大重要变革为切入点,简要介绍了新《矿产资源法》的变革理念,包括统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市场化配置资源等;接着,介绍了新《矿产资源法》的数项立法原则,例如统一规划原则,综合勘查、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原则,绿色发展原则,权益保护原则,统筹国内国际原则,尊重矿产资源行业规律的原则等。
培训内容第二部分,杨律师主要围绕矿政管理核心要点展开。杨律师结合其在矿产资源领域多年的丰富执业经历,以及连续9年担任自然资源部(国土资源部)法律顾问积累的丰富经验,围绕矿政管理核心要点问题,对新《矿产资源法》相关修订内容,进行了重点解读,重点剖析了从“一证载两权”到“两证载两权”的根本性制度变革,从矿业权登记、勘查开采许可的层面,详细阐述了管理理念转变、新旧矿法执法政策衔接的要点。同时杨贵生律师紧扣地方特色,针对湖北省重点矿种和战略性矿产的开发需求,对矿业用地的新政进行了深入解读,为湖北省保障重大项目落地提供了前瞻性的法律视角。
最后,杨贵生律师结合新《矿产资源法》中关于监管职责的规定与大量真实案例,深入阐述了新《矿产资源法》背景下矿产资源执法的新要求,重点分析了行政主体可能面临的履职风险,并从律师视角给出了系统性的风险防范与合规建议,助力自然资源系统提升依法行政水平,防范法律风险。
作为在矿产资源领域有多年丰富实践经历的法律专家,杨贵生律师深度参与了《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不动产登记法(征求意见稿)》《耕地保护法(草案)》《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等政策、法规的研究与论证工作。本次培训和交流活动,杨贵生律师立足新《矿产资源法》精髓,紧密结合湖北省矿业管理的实际情况,为湖北省自然资源系统的管理干部带来兼具理论高度与实践深度的精彩内容,使全系统干部职工充分认识了新《矿产资源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深化了对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安全、推动矿产资源管理法治化、维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的理解。杨律师专业、权威、深入、细致、生动的分享交流,获得了参会领导干部的一致好评,纷纷表示期待与杨律师进行更深入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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