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东南村小靳家村民靳先生,因在土地流转、财务查询等集体事务中屡遇阻碍,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并寻求协助。其核心诉求在于,作为村集体成员,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为何在实践中难以得到充分落实?
一、关于土地流转:程序透明度与村民知情权存疑据反映,小靳家生产队此前与东南村委签署了一份涉及21亩水稻田的流转合同。然而,村委后续将该片土地转租予第三方经营,村民对此次转租的对象、租金、合同条款等关键信息均不知情。有村民要求查阅相关合同时,被告知“已有三分之二村民签字同意,无需全体通过”。此举导致未签字村民认为自身权益被忽视,对土地流转程序的透明度与决策的公平性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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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财务公开:查询流程存在执行差异靳先生在尝试履行财务监督权时,被要求严格按照《组级财务查询推荐书》程序,经层层审批方可查账。然而,其了解到同村其他村民在查询过程中并未经历相同流程。这种区别对待令人对村务公开的执行标准是否统一、村民监督权是否得到平等保障产生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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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集体资源处置:决策与收益信息未明村民同时反映,村内部分集体资源的处置过程缺乏透明沟通。例如,小靳家沟塘在被加高填埋前未向村民充分告知相关协议;与邻村交界的公共地块被开挖也未经过集体充分商议。更令村民关切的是,上述资源处置本应产生的相关费用,村集体账户似未收到。集体收益去向不明,决策过程不公开,直接影响村民对村集体资产管理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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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反映未获实质进展,村民盼上级关注为厘清上述问题,靳先生已多次向新北区信访部门反映并报警求助,但均未获得实质性推进。村委方面的回应亦未能有效消除村民疑虑。
靳先生的经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在部分基层治理实践中,村民法定权利的落实仍面临挑战。目前,靳先生与小靳家村民恳请上级相关部门予以重视,对东南村在土地流转、财务公开及集体资源处置等环节的操作程序进行了解与监督,推动村务管理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运行,切实保障每一位村民的合法权益,使其真正成为乡村治理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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