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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
高速公路第二支队万州大队接到报警称,
G42沪蓉高速(重庆段)万州境内
下行方向1504km处发生一起事故。
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
一辆装载旧钢材的川S牌大型挂车,
因装载不规范,
导致一块一吨左右的钢材
掉落在超车道。
后方车辆躲避不及撞上该钢材,
车辆险些侧翻,
所幸无人员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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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挂车驾驶人王某说,
自己在装载货物时存在侥幸心理,
没想到会掉落。
王某的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
民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对其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并认定王某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交警提醒
机动车载货不得超过
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
装载长度、宽度、高度不得超出车厢。
装载木屑、砂石、钢板等易抛洒物时,
必须采取封闭箱式、
篷布遮挡或其他有效防护措施,
防止抛洒。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请勿违规装载上高速公路行驶。
来源:平湖万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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