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辩护领域,重大案件的办理过程不仅是对律师专业能力的深度考验,更是经验体系构建的核心途径。刘加民律师作为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同时担任该所全国总部刑事部副主任,执业 6 年来始终深耕刑事辩护领域,而参与办理深圳套路贷第一案、全国影响重大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及涉黑涉恶案件的经历,让他沉淀出远超普通案件的宝贵经验,形成了独特的案件处理方法论。
深圳套路贷第一案在当时缺乏成熟司法实践参照,案件法律关系呈现 “刑事 + 民事” 交织的复杂性 ——“套路贷” 团伙通过虚构借贷合同、制造虚假银行流水、签订空白协议等手段实施犯罪,既需精准界定刑事犯罪的构成要件,又需梳理海量民事借贷纠纷中的资金流向。刘加民律师介入后,首要任务是厘清 “套路贷” 与正常民间借贷的本质差异。他通过逐份审查涉案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提炼出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这一核心特征,明确区分民事违约行为与刑事欺诈行为的边界。同时,考虑到案件涉及多名情绪激动的受害人,他在辩护过程中兼顾法律事实与社会稳定,主动与办案机关沟通证据细节,提出专业定性意见,最终为案件准确定性奠定基础,其梳理证据的思路也为后续同类案件办理提供了参考。
全国影响重大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则考验着对复杂经济犯罪的把控能力。该案涉案金额达数千万元,涉及受害人上百人,犯罪嫌疑人通过线上理财平台以 “高额返利” 为诱饵隐蔽募资,资金流向极为复杂。刘加民律师在阅卷中围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展开分析,重点梳理平台运营模式、宣传渠道及资金用途。通过细致审查,他发现部分资金实际用于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并非全部用于非法用途 —— 这一关键发现成为辩护突破口。他将资金流向分析报告提交办案机关,同时协助开展受害人安抚与信息登记工作,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了案件的社会影响,也积累了经济犯罪案件中 “资金性质区分” 的实战经验。
在涉黑涉恶案件办理中,刘加民律师精准把握认定标准。某涉恶案件中,犯罪团伙以暴力手段垄断当地建材市场,公诉机关指控其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他在阅卷时重点审查团伙成员的组织性、行为的暴力性及危害的区域性,发现该团伙虽存在暴力讨债行为,但未形成稳定组织架构,不符合恶势力犯罪集团 “三人以上、较为固定” 的认定条件。他将这一观点结合证据提交后,办案机关采纳意见,对部分涉案人员罪名进行调整,确保案件处理严格符合罪刑法定原则,也深化了对 “涉黑涉恶案件精准定性” 的经验认知。
这些重大案件的经历,让刘加民律师深刻认识到刑事辩护需兼顾 “法律功底 + 细节把控 + 复杂局面应对” 三重能力。这些经验不仅成为他后续办理同类案件的 “方法论库”,帮助他快速定位案件核心争议点,更让他在维护当事人权益、推动司法公正的过程中,始终保持专业严谨的态度,成为刑事辩护领域兼具理论与实践能力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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