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国家应急科普宣传联合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发声:
近日,网络流传报道“‘史上最严’充电宝安全标准曝光,3C认证全面失效,近七成现有产能面临淘汰”,部分内容引发群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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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移动电源安全技术规范》的牵头制定单位,对部分新闻报道内容进行说明如下:
报道中提到的《移动电源安全技术规范》“2026年2月正式发布,同年6月起实施”尚未确定,按照惯例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后的过渡期一般为6至12个月,本标准会根据各方建议选择合适的过渡期后实施。
按照我国现有政策和法规,对于消费者购买的已经获得CCC认证的移动电源产品,本标准发布后将不受影响,消费者可以继续持有和使用。
此外,该报道中有部分内容表述不准确,例如关于“主管部门表态”“强制认证”等内容为引用个别企业人员的理解,与我国的管理制度、政策法规等并不相符。尽管如此,我们依然对该媒体以及相关企业人员对本标准的关注表示感谢。
本标准的制定目的是提高移动电源产品质量水平、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保障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标准制定过程中会综合考虑产业界和消费者的呼声,同时进行大量行业调研和专家研讨,并且组织企业和实验室进行充分试验验证,还会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确保标准的技术内容科学、合理、可行。
3C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是我国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国家安全及环境,依法实施的强制性市场准入制度。
除了3C认证,充电宝登机还有这些要求,根据《关于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的公告》:
充电宝必须是旅客个人自用携带。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严禁携带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不得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对于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关闭充电宝。
移动电源充满电后,应及时结束充电状态,避免过充。使用手机打电话的过程中,应避免用移动电源给手机充电。移动电源和被充电设备发生过热现象,应及时结束充电。不要将移动电源放置在车里,阳光的直射很容易引起移动电源的爆炸。移动电源出现鼓胀、漏液等情况不要擅自拆解,禁止继续使用。应避免与金属尖锐物混放,以防移动电源被刺穿。移动电源出现跌落开裂或浸水,应禁止继续使用。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编辑 武秀英 综合红网、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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