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河北法制报)
□ 曹燕 杨璐凝
在昌黎县焦家山草木繁茂的罗峪一带,掩映着一处红色电波“发射中枢”——冀东军区电台遗址,它的存在诉说着一段烽火记忆。
“冀东军区电台遗址由焦家房舍遗址和避难洞两部分组成。抗日战争时期,晋察冀军区和中共冀热边区特委机关报《救国报》的收报台和冀热辽军区第十六军分区司令部的电台先后设在这里,其地还间或成为冀热辽军区第十六军分区司令部的临时驻地。”昌黎县文物研究保护所的工作人员介绍,2012年11月,冀东军区电台遗址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被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点。
80多年前,就在这简陋的土屋、隐蔽的山洞里,伴随着“嘀嗒”声发出的一串串红色电波穿透夜色与硝烟,带着情报冲破敌人的重重封锁,从碣石山的上空传播到各地。随着时间推移,历史的厚重得以沉淀,文物遗址被悄悄侵蚀着。
今年7月,当昌黎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循着线索来到这里时,眼前的景象令人揪心:冀东军区电台遗址处的焦家房舍遗址因保护不善,房屋部分木质结构糟朽,门窗残损严重,屋顶瓦片破碎,屋内未配备灭火器材等消防安全设备,文物本体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房舍四周未设立保护围栏、周边杂草丛生。同时,办案人员还发现,遗址处矗立的文物标志说明不准确,与文物档案存在出入,影响其法定性、严肃性。
8月18日,昌黎县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向文物保护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严格划定冀东军区电台遗址保护范围,设置围栏及安全责任公示牌;依法对焦家房舍遗址进行修缮和风貌整治,完善修正文物标志说明,确保电台遗址的历史真实性、文化延续性。
相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组织文物专家志愿者进行评估,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已投入2万元资金对焦家房舍进行修缮并配备灭火器,为电台遗址划定保护范围,在周边设置围栏及文物安全责任公示牌,修正文物标志说明。
“听老一辈人讲,当时为了支持革命,焦家次子焦如海主动将自家的房子腾出来,让军区电台的工作人员在这里驻扎,还曾冒着生命危险帮助采购重要物资。如今看到曾经斑驳的电台遗址逐步恢复历史原貌,我们打心底感到高兴。”办案检察官回访时,一名焦家后人说。
80年岁月流转,当年战火中的 “嘀嗒” 声早已远去,但那道红色电波承载的信仰却从未离开。如今,昌黎县检察院以检察公益诉讼为笔,在法治的长卷上续写着对红色遗产的深情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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