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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凯鲁亚克(1978)
简·凯鲁亚克1981年的小说《宝贝司机( Baby Driver )》记录了一种无畏而随风漂泊的生活,与她那位著名父辈的生活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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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克·凯鲁亚克唯一的孩子,简·凯鲁亚克,活得放纵,死得年轻。1996年,她因肝功能衰竭的并发症在新墨西哥州阿尔伯克基去世,年仅44岁。她与她那著名的父亲,《在路上》的作者、“垮掉的一代”的化身,一生中仅见过两次面。
她出生于1952年,那时她的父母,凯鲁亚克和他的第二任妻子琼·哈弗蒂,刚刚分居。当时,她的父亲身无分文,几乎默默无闻。《在路上》的出版还要再等五年。他觉得还没准备好要孩子。他试图否认自己的父亲身份,并且在他1969年去世前,从未公开承认过这个女儿。
简在她短暂的一生中一直背负着这个著名的姓氏,这既是福也是祸。
父女俩长得很像,灵魂深处也有一脉相承之处。她继承了杰克对“行走”的执着,后来也成为了一名作家,出版了三部半自传体小说:《宝贝司机》(1981)《列车之歌(Train Song)》(1988)以及未完成的《鹦鹉热(Parrot Fever)》(2005)。这些书都已绝版多年。
随着《宝贝司机》的再版,这种情况现在改变了,这是她作品中最为清晰有力的一部。(不过,她并不喜欢这个书名。它来自保罗·西蒙的一首歌,是在未经她同意的情况下加上去的。她本想称之为《永恒之线(Everthreads)》,部分原因是她的母亲是一位才华横溢的裁缝。)
最初由圣马丁出版社出版的《宝贝司机》在1981年几乎没有激起任何涟漪。《纽约时报》没有评论它,其他出版物也大多没有。销量微乎其微。它的重新出版现在感觉像是一份礼物,可能是今年最重要的文学抢救成果。
《宝贝司机》是一份有力而颠覆性的文化文献,详述了一段几乎与作者本人生活完全平行的人生。它记录了叙述者主要在纽约下东区度过的贫困童年,以及她早年对药物、商店行窃、逃学和年长男孩的迷恋,这些癖好最终让她进了各种管教所,包括贝尔维尤医院的精神病少年病房。
这些童年场景与叙述者十几岁和二十几岁时在墨西哥、危地马拉、哥斯达黎加、新墨西哥州等地漂泊的经历交织在一起,她随风而行,勉强维持生计。15岁时的一次怀孕以婴儿夭折告终。她在男人方面运气不佳,书中充斥着许多前科犯、瘾君子和准皮条客,他们拖着毛茸茸的指关节走过书页。对她来说,性常常只是件消遣事,就像放在后口袋里的一副牌。
她做过鸡尾酒女招待、色情舞女郎、赛马场的马厩助手,还在凤凰城长期做过性工作者,有时甚至是在拖车里。酒精和药物软化了生活的棱角,帮她度日:
我发现工作的完美配方是将斯帕纳达葡萄酒、冷鸭酒和沙士汽水混合,倒在碎冰上。再加上苯丙胺,或者像珍妮叫它们的那样,“哇——特——克劳塞斯(whaaat crawses)”。这种饮料虽然相当烈,但喝起来像樱桃苏打,再加上安非他命,就能产生一种轻松能干、恰到好处的活力,正适合这份工作。在平常的一天里,我会穿着我的粉色三角背心,在那颤动的热浪中,来回穿梭停车场大约三次,去Circle K便利店囤积制作这种珍贵潘趣酒的原料。 《宝贝司机》
阿曼达·福尔蒂尼(Amanda Fortini)在这本新版书籍敏感而活泼的导言中,提醒我们作家(也是杰克·凯鲁亚克的前女友)乔伊斯·约翰逊(Joyce Johnson)在其经典回忆录《小人物(Minor Characters)》中用过的一句话:与男性相比,“年轻女性发现追求自由要复杂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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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贝司机》直面这些复杂性。故事无畏且布满污点。叙述者生活的现实感之所以加倍强烈,是因为其经历似乎未经任何修饰。无论是叙述者还是读者,都几乎没有获得任何视角。她不太确定自己在追求什么,我们也不知道。
知名作家的子女中,很少有人能写得和他们著名的父辈一样好。简·凯鲁亚克并非这个规则的例外。
她的文风与她父亲的截然不同,尽管偶尔会有一种类似他的跳跃感:“我带着我的小包袱出发去圣达菲,就像塔罗牌里的‘愚人’”;“一路飞驰,在我的银色凯迪拉克里,仙人掌一闪而过,威利·纳尔逊在沙漠空气中哀嚎着为我伴奏。”在曼哈顿,她描绘了“《找伙伴》舞曲伴随洒满肉铺店木屑的人行道和出租屋的潮湿”。
我常常希望这本书能再精明百分之十,它最好的部分让我想起露西亚·柏林(Lucia Berlin)的小说。某种神奇的成分,恰恰缺失了那么一点点。但凯鲁亚克的行文诚实而粗粝,有一种“爱看不看”洒脱。她亲口“品尝”生活。是谁说过,船在港口里最安全,但让船待在港口并非造船的目的。
叙述者描述了在曼哈顿圣帕特里克大教堂的一次青少年时期的尝试LSD药物的经历,这让我怀疑我们地标建筑上的历史标牌是否都写错了信息。下次我走进圣帕特里克大教堂时,我会想起简·凯鲁亚克。
对于年轻的叙述者来说,杰克·凯鲁亚克是一个“著名的酒鬼”,他(通常)会给她母亲寄去微薄的月度赡养费支票。叙述者第一次见到他时是9岁。她对这位英俊、“顽劣、像流浪汉一样的家伙”印象深刻。他在一家酒铺买了一瓶哈维兹调制奶油雪利酒后来到她家公寓。他在拜访期间喝光了那瓶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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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离开时,对她喊道:“一月里见!”但他没有再回来。不过,她偶尔会“拿出他那次来访的唯一纪念品,那瓶雪利酒的软木塞。”
作者:Dwight Garner
编辑:阿洛
来源:纽约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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