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与我月薪三千有什么关系”,这句经常出现在评论区的话,可能让某些大棋党破防了。
最近,某地官媒发表文章:“不管月薪多少,国事连着家事”,我提炼了一下这篇文章的观点如下:
这篇文章批驳了"月薪3000元无需关心国事"的观点,强调国家大事与个人生活紧密相连。文章指出,国家的发展政策、经济战略、教育医疗改革等都直接影响每个人的生活质量,国家强盛才能为个人发展提供保障。中国传统文化中"家国同构"的理念也体现了这种紧密联系。文章认为,无论收入高低,每个人都应关注国家大事,这是公民责任,也是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
感兴趣的可以找原文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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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薪三千是否应该关心国事我不知道,但这篇官媒文章作者的社保公积金肯定超过三千块了。
套用人民日报的句式,我改一下说说:
如果你觉得“这与我月薪三千有什么关系”不好,那就努力去提升底层收入水平,让他下次说4000、5000、6000。
如果你觉得月薪三千不关心国事不好,那就从你开始,向你的单位申请工资降到三千,亲身感受一下月薪三千没有社保公积金的滋味儿。
如果你觉得同胞没有责任感,就你先告知他们拥有哪些权利,不要耍流氓。他收入低,你们一起帮他提升收入待遇,改善劳动环境,别让他们交着社保,父母领200块的养老金去关恨一个他们这辈子都没去过见过的人,让敲着子鼓、跳着广场舞的大爷大妈的养老金补贴给月薪三千们的父母匀一点儿。
这些都做不到,作为媒体,至少应该履行媒体的基本责任,站出来谈谈真正的国计民生大事。
下面我贴一篇之前写过的一篇关于月薪三千的文章,可惜被和谐了(你看,真谈国家大事,某些人又不乐意了),我作了些删改重新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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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句名言是化用明末清初学者顾炎武在《日知录·正始》(卷13)中的最后一句:
“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 《日知录 · 正始》(卷 13 )
最早将此句化用为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人并非梁启超,而是他的好友麦孟华。
1897年5月,他在《民义自叙》一文中这样写道:
“顾炎武曰:天下兴亡,匹夫之贱与有责焉。”——《时务报》,第26册,这段不知是麦误记还是改写。
麦孟华后来又在1900年《论中国之存亡决定于今日》一文中直接写道“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一表述更简括而有力,于是被广泛引用。
特别是经梁启超、孙中山等先后引用,这句话的影响越来越大。后经梁启超、孙中山等人引用,这句话的传播越来越广。
现在回看历经亡国之痛的顾炎武原本是想表达何意呢?
原文是这样的:
“有亡国,有亡天下。亡国与亡天下奚辨?曰: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是故知保天下,然后知保其国。保国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 《日知录 · 正始》(卷 13 )
这段话中顾炎武将“亡国”与“亡天下”分而论之,即某一具体朝代、一家一姓的灭亡是“亡国”;
政治腐败、道德沦丧、文明堕落,统治者残酷压榨鱼肉人民,使人民生存不下去,造成人与人之间互相残杀,这是“亡天下”。
顾炎武认为像“亡国”这样的事情,主要的责任要由“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而“亡天下”,保卫礼法、道德,维护社会秩序,不分贵贱,匹夫是有责任的。
换句话说,对遭遇干旱的明末陕西农民,年收入33两白银的大清百姓来说,明、清灭亡的责任是扣不到他们头上的。
真论亡国责任,皇帝、文臣、士绅,宗藩,八旗子弟,这些享受供奉的肉食者们任意一个,都排在匹夫、黔首的前面。
顾炎武这段话里还提到:“是故知保天下,然后知保国家”,这其中的“保天下”就是捍卫天下人的利益与安全,也就是说顾炎武认为“保天下”是排在“保国”之前的。
在家国不分、朝国相混的古代,顾炎武的这份见识可以说十分超前了,因而到了近代引起了维新派的兴趣。
顾炎武在晚清被重新发掘推崇并非无因,从光绪二年(1876)起,郭嵩焘、陈宝琛、翁同龢等大臣就向清廷提请将顾炎武、黄宗羲、王夫之三人从祀孔子庙廷,争论一直持续到光绪三十三年(1907)才入孔庙。
顾炎武、梁启超、孙中山这些人虽处不同时代,都面临着改朝换代的大变革时代。崇祯吊死煤山,满清入关,剃发易服,目睹这一切的顾炎武开始思考总结明朝灭亡的教训,他的著作中有相当多的内容对君主专制提出质疑。
顾炎武认为君主并不是什么特殊人物,不应该凌驾于广大群众之上,君民的关系是平等的,两者的道德责任也是相互的,百姓并没有对君主绝对忠诚和绝对服从的责任。
“为民而立君,故班爵之意,天子与公、侯、伯、子、男一也,而非绝世之贵。代耕而赋之录,故班爵禄之意,君、卿、大夫、士与庶人在官一也,而非无事之食。是故知天子一位之义,而不敢肆于民以自尊;知禄以代耕之义,则不敢厚取于民以自奉。” 《日知录 · 周室班爵 禄》
“君、卿、大夫、士和庶人在官一也”,就是说在道德责任上人们都是平等、相互的。
清末,面临三千年未有之变局,儒家忠君思想受到冲击,维新派开始否定君主即国家,朝廷即国家的观念,并明确指出了国家与朝廷、与皇统的区别。
梁启超就曾说过:“朝也者,一家之私产也;国也者,人民之公产也。”
维新派认为,当时中国面临三千年未有之变局,绝不是“一姓之亡”改朝换代的那种局面,而是极有可能亡国灭种的的民族灾难。这种形势下需要全民奋起,救亡图存。
但是,由于历史上中国封建王朝的百姓长期处于无权的奴隶地位,导致奴性普遍根植于国人之中。
这种可怕的奴性使广大民众既无权利观念,也无义务、责任观念,对国家命运、民族前途漠不关心,自居于旁观者的地位。
比如第一次鸦片战争,英军和清军作战时,当地百姓不但在远处观看,还跟英军做生意,销售一些日用品。
英军舰队与清军战斗的时候,百姓甚至奔走相告,让大家都快去看赛龙舟。
第二次鸦片战争爆发后,英国的舰队沿珠江北上时,江两岸竟有上万的百姓前来观看。当清军的船只被击破,官兵跳水时,百姓还会喝倒彩。
英法联军抢圆明园的时候,甚至还有人给洋人带路,在洋人抢完之后,百姓也跟着去抢,美名其曰捡漏。
在洋人烧圆明园的时候,百姓听到后没有一个人觉得愤怒,更不会觉得这样做不合适。
维新派的麦孟华就曾说过:
“虽外敌之逼迫”,“颠覆危亡在于旦夕,亦皆视为他人之事,漠然无所动于衷”。——《论中国民气之可用》,《清议报》,第57册。
其实这也不怪清朝百姓麻木冷漠,老百姓不曾享受过作为人的基本权力,也就很难要求他们去共情平日欺压和鱼肉自己的清廷军队了。
这就好比公司老板平日只想着怎么压榨你,PUA你,又不涨工资,遇到和别的公司竞争关键时刻,又想让你发挥大无畏的奉献精神为公司发光发热,纯纯白日做梦。
晚清时的士大夫对此可谓感同身受,为唤起国人奋起救亡图存,维新派呼吁国人树立国民权利观念,提倡国人应养成国民义务和社会责任观念。
正是出于这一时代需要,他们想起了顾炎武“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的名言,并一再加以引用,希图唤醒国人良知,摆脱奴性,救亡图存。
国民的权力和义务思想曾被维新派当作救亡图存的法宝,如今却被很多人视作洪水猛兽。
还在不断以“公”、“集体”的名义来绑架和PUA个人,嘴里喊着什么无私奉献,实则肚里全是蝇营狗苟,脑后早就生了辫子。
反倒是三百多年前的顾炎武在《日知录》中的思考看起来更现代。
顾炎武在《日知录》中提出“合天下之私,以成天下之公”,在他看来,个人私利是客观存在的,是人之常情,无可非议,道德不能离开人们现实的物质生活。
“自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而人之有私,固情之所不能免矣。”——《日知录·言私其豵》 “天下之人各怀其家,各私其子,其常情也。”——《文集·郡县论五》
在顾炎武看来,自从天下为家以来,人们就得养家糊口,生存发展,因此,追求利益,满足“私”利是合理的,无可非议的,与人性近于善并不矛盾。
无“私”就无“公”,没有现实的物质利益就没有道德上的善,利益是向善的动力。没有天下之“私”,就不可能有“天下之公”了。
针对封建道德说教的虚伪性和荒谬性,顾炎武指出:
至于当官之训,曰以公灭私,然而禄足以代其耕,田足以供其祭,使之无将母之嗟,室人之谪,又所以恤其私也,此义不明久矣。——《日知录·言私其豵》
他认为当权者们大谈“有公无私”“以公灭私”, 不过是漂亮话罢了,其实是将少数统治者之“私”冒充为“天下为公”。
顾炎武认为统治者要治理好天下,就不能否定人们的私利,而是要满足人们的私利。只有改变人民贫困的生活状况,才有道德可言。
顾炎武的笔锋穿越三百年尘埃,在今日的喧嚣中仍铮然作响。
那些高呼“奉献”却漠视个体苦难的伪善,那些以集体之名行压榨之实的悖谬,在顾亭林“禄以代耕”的质问下皆无所遁形。
三百年后,当“天下”已化为亿万普通人的衣食冷暖,或许这才是真正的“保天下”之道。
参考: 1.^顾炎武《日知录》 2.^段志强《孔庙与宪政:政治视野中的顾炎武、 黄宗羲、王夫之从祀孔庙事件》段志强 3.^张锡勤《“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小考》 4.^梁启超《饮冰室合集·文集》 5.^麦孟华《论中国之存亡决定于今日》 6.^麦孟华《论中国民气之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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