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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静美雨城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雅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在2025年11月20日至2026年2月28日期间,自我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次日零时起,至预警结束次日零时止,将根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级别,对雨城区实行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临时交通管制区域
雨城区南外环、北外环道路(含)以内的主城区区域,包含大兴片区
二
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实行分级交通管制措施(一)黄色预警(III级响应)期间
1、全天24小时,中心城区内禁止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运输煤炭、砂石、袋装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预拌砂浆运输车辆通行(国Ⅳ以上排放标准车辆,且属于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的配套车辆除外)。
2、每天6:00至22:00,禁止除办理入城许可以外的中型及以上货车(黄牌)在主城区(含大兴区域)以内和南外环道路上行驶。
3、每天17:00至19:00,禁止所有货车(黄牌)在主城区(含大兴区域)以内和南外环、北外环道路上行驶。
(二)橙色预警(II级响应)期间
在实行III级响应措施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全天24小时,禁止除办理入城许可以外的重、中型货车(黄牌)在主城区(含大兴区域)以内和南外环道路上行驶。
2、每天6:00至22:00,禁止除办理入城许可以外的重、中型货车(黄牌)在北外环道路上行驶。
(三)红色预警(I级响应)期间
在实行II级响应措施基础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将加大对渣土车、砂石车等车辆违法的检查执法力度。
三
特殊车辆规定
以下车辆不受上述管控措施限制:军用、警用、消防、救护、工程救险、环境监测等特种车辆,邮政专用货车,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车辆。
新能源货车不受上述管制措施限制,但整车长度超过6米、宽度超过2.2米、高度超过2.8米的新能源货车需要进入主城区的,需办理货车入城证。
四
保障措施
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将在南外环青衣江特大桥、省道104线与成雅快速通道路口、国道318线与成雅高速多营收费站路口、北外环金鸡关路口、发展大道等重点路段设置交通管制点,请过往车辆服从指挥。
五
施行时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重污染天气预警的启动、降级或解除,以“雅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官方通知为准。请广大市民和交通参与者关注“雅安生态环境”或“雅安交警”微信公众号,及时掌握重污染天气相关预警信息和交通出行信息,提前规划出行路线。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通告。
雅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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