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打好秋冬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10月底以来,万江生态环境分局接连查处4家涉嫌废气偷排企业。
查处一家涉嫌废气偷排企业
11月20日,接群众有奖举报线索,万江生态环境分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新和社区某材料公司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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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搅拌车间大开窗户,风扇正在送风
执法人员到场后,首先使用无人机高空巡查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发现设施疑似没有开启。随后,执法人员兵分两路,一队到楼顶发现污染防治设施皮带未有转动并进一步锁定证据,另一队到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到达二楼车间时,就闻到较重的异味。只见搅拌车间的窗户大开,风扇正对着搅拌机挤出口送风,生产废气经打开的窗户逸散出外环境;在烘烤车间,2台烤箱正在运行,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搅拌、发泡成型、烘烤等工序均配套了废气防治设施,但均未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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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执法人员正在取证,配套设施皮带未运行
执法人员随即要求该单位关闭搅拌、发泡成型、烘烤等工序所在车间的窗户。
涉气车间窗户打开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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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使用无人机进行飞检及无人机拍摄画面
11月5日,根据有奖举报线索,该分局执法人员使用无人机飞检,发现某工艺品公司部分窗户呈打开状态,随即进入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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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部分打开的车间窗口
检查发现,该单位正在生产,涉气车间部分窗户打开,产生的部分含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废气呈无组织通过打开的窗户逸散至厂外。执法人员责令该单位对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整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落实生产车间密闭措施。
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管道
及车间窗户破损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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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破损的车间窗户
10月31日,根据群众信访投诉线索,该分局执法人员到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单位部分生产,其中一条涉气生产线正在使用,其配套的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转,但车间部分窗户呈打开及破损状态,产生的部分含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废气呈无组织通过车间内打开和破损的窗户逸散至厂外外环境。同时,另一条涉气生产线虽在当天未使用,但其配套的废气收集管道有破损,后经调取监控视频发现,2天前仍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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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破损的废气收集管道(红圈为破损处)
执法人员现场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该单位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取样监测。随后,执法人员责令该单位对上述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整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落实生产车间密闭措施和采样平台规范化设置。
未开启废气污染防治设施、
打开车间窗户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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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车间窗户打开
10月27日,该分局工作人员日常巡查时,发现某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疑似涉气车间未密闭,执法人员随即到该单位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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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取样监测
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正在生产,涉气工序车间部分窗户打开,配套的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未开启,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废气通过打开的窗户逸散至外环境。执法人员随即责令该单位对上述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整改并恢复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委托了第三方检测单位对该单位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排放口开展废气取样监测。
据悉,上述案件是万江生态环境分局近期查处的4宗涉气环境违法案件。对上述4家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该分局均已对其进行“双笔录”,并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并根据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万江生态环境分局提醒各企业主,涉气车间应按要求进行密闭,并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切勿抱有侥幸心理。接下来,该分局将持续深入推动涉气企业整治提升工作,积极采用有奖举报、无人机飞检等“人防+技防”手段,提升监管执法精准度,全力提升空气质量。
来源:魅力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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