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21 日,湖南高院一则驳回申诉的裁定,让一起尘封 16 年的恶性案件重回公众视野。2009 年,两名未满 18 岁的高中生因观看不雅视频后失控,残忍奸杀了一名在生活区顶楼散步的女教师,如今历经多级司法复查,无期徒刑的原判终获维持,司法正义虽迟未晚,却也留给社会沉重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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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回到 2009 年 8 月 25 日晚,湖南冷水江制碱厂生活区的宁静被一场血腥暴力打破。时年 17 岁的高中生刘某和谢某,在球场边通过手机观看不雅视频后,邪念滋生,将目标锁定在经常在顶楼散步的女教师刘某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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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结伴前往楼顶,趁被害人不备,用拳头和木棒轮番殴打将其击晕,企图实施性侵。发现被害人仍有动弹后,二人竟再次施暴,不仅完成了性侵,还在过程中踩踏被害人腹部这一脆弱部位,手段极其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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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案后,两人将凶器木棒丢弃至博大医院旁的猪圈,仓皇逃离现场。当被害人被发现时,已奄奄一息,虽紧急送医仍未能挽回生命。法医鉴定结果显示,被害人系钝器致伤引发呼吸循环衰竭死亡。更令人愤慨的是,案件侦破后查明,两名嫌疑人的家属为掩盖罪行实施包庇,最终因包庇罪被依法判刑,成为印证案件真相的重要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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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关注的是,案件中曾出现第三人插曲。两名嫌疑人逃离后,一名姓张的男子路过现场,见被害人倒地不醒,竟临时起意,在雨停后对其实施猥亵,其留下的生物成分因未被雨水破坏被检测发现。这一细节曾引发网友质疑,担心影响案件定性,但司法机关经细致核查,明确第三人行为不影响对刘某、谢某核心犯罪事实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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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震惊的是,案发至今 16 年间,刘某和谢某始终拒不认罪,既不承认自己的残暴行径,也不愿书写悔罪书,甚至喊出 “要么清白出狱,要么牢里坐穿” 的口号。其家属也持续申诉,不服一二审的无期徒刑判决,向最高检提起申诉,试图推翻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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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湖南高院经全面复查,明确认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嫌疑人供述的作案细节与被害人遗体勘察结果高度吻合,非亲历者无法知晓,加之家属包庇行为的佐证,形成完整证据链,且审判程序合法、量刑适当,申诉理由不能成立,最终驳回申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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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结果引发网友强烈反响,不少人愤慨表示,两名嫌疑人作案时已 17 岁,具备完全的明辨是非能力,却因不良视频的影响丧失人性,手段残忍至极,判处无期徒刑并不为过,甚至有网友认为应判处死刑。但也有声音理性指出,司法判决既考量了犯罪情节的恶劣性,也兼顾了二人作案时未满 18 岁的法定情节,量刑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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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跨越 16 年的案件,不仅彰显了司法的刚性与正义的底线 —— 无论时间跨度多久、嫌疑人是否未成年,只要触犯法律底线、犯下严重罪行,就必须承担相应责任,“未成年人” 绝不是恶性犯罪的 “免罪金牌”。更敲响了青少年教育的警钟:不良网络内容对未成年人心智的侵蚀不容忽视,刘某和谢某正是因观看不雅视频才滋生邪念,最终从高中生沦为阶下囚,毁掉了自己的人生,也给被害人家庭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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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16 年的申诉之路画上句号,正义虽历经漫长等待终得彰显,但被害人的生命无法重来,两个家庭的悲剧已然酿成。这起案件再次提醒我们,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和价值观引导刻不容缓,既要让未成年人知晓法律边界、敬畏生命,也要净化网络环境,远离不良内容的侵蚀,唯有如此,才能从根源上减少此类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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