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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甘泉县公安局石门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在辖区山林附近发现一只疑似受伤的野生动物,无法正常行走,请求民警救助。接到报警后,石门派出所立即启动野生动物应急救助机制,组织民警携带救助工具火速赶赴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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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一只身形瘦小的动物蜷缩在草丛中,体表无明显外伤,但精神萎靡、行动迟缓。经初步辨认,该动物为狍子,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为避免狍子受到惊吓引发应激反应,民警迅速疏散围观群众,用柔软衣物轻轻包裹狍子,小心翼翼将其转移至安全区域,现场为其投喂清水和新鲜草料补充体力。
为确保救助专业性,民警第一时间联系了相关部门,详细说明狍子身体状况。随后,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对狍子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其因饥饿和轻微脱水导致体力不支。民警与工作人员一同将狍子移交至野生动物救助保护中心,由专业人员进行悉心照料。目前,该狍子生命体征平稳,待完全恢复野外生存能力后将被放归自然。
下一步,石门派出所将持续深化生态保护工作,加大辖区山林、等重点区域巡逻力度,常态化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不断提升群众生态保护意识,以实际行动守护辖区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
(来源:甘泉县公安局石门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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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刘亮
审核|张生燕
责编|白腾 刘强
编辑|崔春娥 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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