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4月23日,解放军解放了国民党政府的“首都”南京,随之成立的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安局为了充实民警力量,于当年6月从解放军各部抽调了一批文化高、觉悟高的骨干转入南京公安学校培训(这批人成了南京公安学校的第一期学员),其中就包括了原教导三团战士——时年还不满17岁的王田箴(当时为了充实南京市公安局的队伍,整个教导三团集体转为公安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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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田箴
经过五个月的培训后,王田箴在1949年11月结业,然后被分配到南京市公安局第三区分局(今秦淮分局)的白酒坊派出所(当时位于信府河72号)当户籍警,分管片区为大、小百花巷段,由于王田箴祖籍山东枣庄,在南京并没有家,所以经派出所安排借住在位于大百花巷14号的一名姓严的居民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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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的大百花巷
大、小百花巷段靠近中华门,距离夫子庙只有一街之隔,有安徽泾县会馆一处(在南京的安徽籍商人汇聚在这里居住)、大烟馆两处、赌馆妓院数家。这里治安情况复杂,聚集着大量的明娼、暗娼、流氓以及众多有赌博、嫖娼、吸毒恶习的人。还住着许多原日伪和国民党时期的问题人物,包括汪伪警察分局长、日本特务、旧军官等人,其中还有两个在南京挂得上号的大毒贩子。
而此时的南京城刚解放不久,人民政权根基不稳,社会百废待兴,治安案件频发,南京市的第一代人民警察们面前的首要任务就是发动群众,调查摸底,建立群众组织,利用人民群众的力量撑起南京的社会治安保护伞。
王田箴白天走街串巷,夜晚上门走访,通过三个月的努力基本弄清了大、小百花巷段辖区内哪些是可依靠的基本群众,哪些人有政治问题、有社会危险,初步做到了心中有数。
王田箴深知单单靠自己一个,要管好偌大的大、小百花巷段显然是不现实的,所以当务之急就是建立可靠的治安积极分子队伍,几经选择下来,王田箴选中了如下几个人:
首先是刚从部队转业下来的老班长王本立,他转业后在百花巷经营开水炉子,熟悉情况又政治可靠;还有工人出身的申福有和王玉林,两人要求上进,积极向人民政权靠拢,是可造之材。最后是小学教员王有华,因为曾经上过大学(国民党时期的国立中央大学肄业),文化水平高,思想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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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国民党时期的国立中央大学校门
当时的南京市失业人员很多,导致不少人对南京市人民政府和南京市军管会的牢骚很大,社会上充斥着诸如“共产党好,柜台长青草”、“南京市长叫‘送人穷’(时任南京市市长是宋任穷)”,这些人里头除了一小撮是别有用心的国民党潜伏特务外,绝大多数都是普通的人民群众,因此决不能用阶级斗争那套来对付他们,而是应该将解决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作为稳定社会秩序的当务之急。而那时南京市的民政部门刚建立不久,功能极不健全,所以救济和就业等方面的工作被压在了公安局的肩头上,尤其是一线公安户籍警首当其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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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任穷
王田箴通过给无业青年介绍临时工(当时正式工很难找),向民政部门为丧失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众申请救济款,发动群众组织业余表演队排演《小二黑结婚》等进步作品,在大百花巷1号庙内设教室办识字扫盲夜校,为辖区内不识字的群众教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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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二黑结婚》
在王田箴的带动和帮扶下,又有多人参加了王田箴的治安积极分子队伍,其中王本立、王玉林后来还成了南京市公安局的正式民警、还立了一等功;更有一人入了党,还当上了干部。
很快,王田箴就因为自己的这些努力获得了丰厚的回报——
1950年7月3日上午,王田箴在下户籍段时,治安积极分子王玉林找到他,提供了一条重要情况:和他同住一个院子的邻居洪敦伯有历史问题,在汪精卫汪伪政府时期他是上新河警察局分局局长,日本人投降后他就带着大、小两个老婆隐居在大百花巷12号,依靠自己在当局长时搜刮来的民脂民膏过着花天酒地的日子。南京解放后,洪敦伯的大部分家产被人民政府查抄,留下一小部分供他们一家人生活。
王玉林反映:两天前的7月1日,洪敦伯和他的小老婆因为生活琐事发生了争吵,小老婆吵急眼了,脱口而出:“老洪你不要神,你不关心我,我就要你的命。”王玉林认为小老婆的这句话是情急之下吐真言,背后肯定有不可告人的重大秘密,于是在见到王田箴时向他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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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身穿50式警服的民警照片
听王玉林一说,王田箴我心中一怔,会是什么问题能要洪敦伯的命呢?于是他决定先找洪敦伯的小老婆谈一次话。当天下午,王田箴将洪敦伯的小老婆叫到一个堡垒户的家,向她讲明政策,请她把洪敦伯的情况一五一十地说明清楚。洪敦伯的小老婆经过短暂的沉默后检举洪敦伯有一支手枪,就藏匿在卧室房间的天花板内。
案情重大,王田箴立即回白酒坊派出所向所长汇报,并决定正面接触洪敦伯。
7月4日,王田箴正式接触洪敦伯,向其指明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洪敦伯百般否认,王田箴表示:“顽抗是没有用的,没有十足的证据,人民警察也不会来找你,你还藏着一支手枪,在这个时候你的这个成份还私藏手枪,你到底想干什么?!”
见王田箴已经直接单刀直入,历经国民党时期和日伪时期的宦海浮沉、已经人老成精的洪敦伯意识到再瞒下去已经没有意义了,终于在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承认自己确实藏了一支手枪用于防身,之所以藏下这支“马牌撸子”手枪(勃朗宁M1903型半自动手枪),是因为这支手枪的枪柄是象牙雕刻而成,枪身还镀了银,比一般的手枪值钱多了,所以在1949年南京解放后向政府上缴私枪的时候他上缴了原本他当警察局局长时收藏的三支手枪(其中两支“枪牌撸子”手枪和一支“花口撸子”手枪),独独留下了那支制作精美的“马牌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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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牌撸子”系勃朗宁M1900型半自动手枪的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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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口撸子”系勃朗宁M1910型半自动手枪的绰号
随后,洪敦伯亲自在卧室内架起梯子并亲自爬了上去,从卧室房间的天花板上取下了一个布包交给王田箴,王田箴将布包打开,里面躺着一支簇新的象牙枪柄的“马牌撸子”手枪和6发闪闪发光的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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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身镀银,象牙枪柄的M1903型半自动手枪
由于洪敦伯认罪态度良好、确有悔过之心,且及时交出了手枪,再加上年事已高,所以南京市公安局第三分局党委经过讨论,决定免于追究洪敦伯的刑事责任。
1951年2月3日农历二十七,还有三天就是春节,当时家家户户都在为过新中国的第二个新年做准备,这天清晨,一名环卫工人在瓦匠巷厕所内打扫卫生时,在粪坑里发现一支“张嘴蹬”手枪(毛瑟M1934型半自动手枪),他立即就近找到了王田箴,向他报告了这一情况。王田箴接报后三步并成两步跑到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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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嘴蹬”系毛瑟M1934型半自动手枪的绰号
这里是长乐路、剪子巷、百花巷的交界处,王田箴初步判断丢枪人应离厕所不远。于是,王田箴立即召开治安积极分子会议,公布案情,发动群众,要求大家检举揭发,争取立功受奖。同时让治安积极分子向居民群众们讲明:希望当事人能主动坦白交代,争取宽大处理。
群众很快被发动起来,一张法网迅即张开——
2月5日7时,王田箴还在吃早饭,一名治安积极分子——住在大百花巷的布料店店员特意找到王田箴,向他揭发了一条线索:手枪可能是住在他家附近的某居民院的曹某丢的。根据户籍资料显示,曹某在解放前在国民党炮兵部队某部当营长,南京解放前他脱离国民党队伍,在大百花巷定居。这样看来,曹某确实有持枪条件,再加上当时正是“镇反运动”在全国范围蓬勃发展的时期,曹某出于被群众检举揭发“黑历史”的恐惧,有强烈的丢枪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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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正在吃饭的国民党军下级军官
想到此,王田箴当即丢下饭碗去找曹某谈话。
当王田箴见到曹某的第一眼就认定曹某有问题:因为初春季节、天气寒冷,然而曹某的鼻尖却冒出汗珠,眼神飘忽惊恐。按照王田箴的经验,这是典型的“心中有鬼”的表现,紧张害怕之下还有能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
王田箴哪里能允许曹某这样蒙混过关,于是立即对曹某开展政策攻心,在王田箴的耐心教育之下,曹某不得不承认枪就是他趁夜色偷偷丢弃在厕所的。
原来,在南京解放前夕,国民党在南京市的统治秩序已经完全崩溃,曹某携带手枪离开队伍,藏身在鱼龙混杂的大百花巷的一个相好的窑姐儿的家中,南京解放后两人在登记户籍的时候干脆就以夫妻关系示人,就这样一直到1951年春节前夕。由于南京当时镇压反革命的气氛越来越浓郁,曹某唯恐自己的国民党军官身份暴露,而一直私藏的手枪也会成为其军官身份的证明,于是在2月1日夜里趁着夜色掩护,将这把跟了他多年的“张嘴蹬”手枪忍痛丢弃在瓦匠巷厕所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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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镇反运动
最终曹某因历史反革命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也就在这一年,洪敦伯因历史反革命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因其年老多病已经入院治疗,故批准暂缓服刑,直到其一年后病逝)。
在一年内,王田箴通过他一手建立的基层治保组织连续破获了两起藏枪案,获得了第三分局党委个人二等功的嘉奖,一下子成了百花巷的“名人”。
多年后,已经从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政保处副处长的位置离休的王田箴在回忆起自己在百花巷当户籍警的这段工作经历时依然感慨万分:“三年以来,我不过是根据上级指示,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为群众做了一些应该做的工作,而群众却报以全力的支持和热情的关怀。可以说,我获得的成绩都离不开他们,重要的线索、重要的案件都是通过他们提供、检举揭发而破获的。应该说,功劳是他们的,群众才是真正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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