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网)
转自:中国环境网
“以前觉得猪场的粪水淌进桃园里很正常,今天通过这场庭审才明白,这不仅污染了环境,还要承担法律责任。别人的教训警醒了自己,今后要提高环保意识,不能做犯法赔钱丢脸的事。”近日,在山东省蒙阴县人民法院的环资巡回审判现场,前来旁听的养殖户刘某感慨道。
张某在王某的桃园附近建有一处小型养猪场,由于猪场的粪水处理不当,渗进了王某家的桃园。随着时间的推移,王某发现部分桃树出现树叶发黄、枯萎现象,至今年6月,已有6棵桃树烂根死亡。经察看,王某发现桃树的死亡与养猪场的粪水长期渗透进桃园有关。
王某为此多次找到张某协商,要求其停止排放粪水并赔偿损失,但张某不愿承担相应责任。王某便将张某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主持公道。
为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警示教育功能、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环境意识,蒙阴法院环资审判庭将庭审现场搬到了桃园边上,吸引了附近30余名村民前来围观旁听。经法庭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被告张某一次性支付给原告王某4000元,纠纷圆满解决。
“像张某这种排放粪水的行为,违反了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轻则赔偿罚款,重则要追究刑事责任……”庭审活动结束后,案件承办法官魏善辉借机就地开展了法治宣传。通过“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将法治课堂开到群众身边,引导群众在生产生活中要遵守环保法律,提升环保意识,筑牢生态理念,取得了“审理一案、宣传一片、教育一方”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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