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陕西西咸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抢劫案件,西咸新区法院分党组书记、院长董刚担任审判长,西咸新区检察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韩柏超出庭支持公诉,30余名群众现场旁听庭审,切身感受司法公正与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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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曾因盗窃罪两次被判处刑罚,2024年7月31日刑满释放。2025年6月20日下午,刘某驾驶电动车前往某居民小区外的便利店,以购买商品为由伺机作案。在确认店内仅有一名女性店主后,他再次进店,强行将被害人拖拽至店内隐蔽角落,以暴力手段逼迫其交出财物。恰逢被害人的父亲到店送货,发现异常后与附近保安等人合力将刘某控制,随后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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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开庭!”法槌声响后,庭审依法有序推进。检察长韩柏超在庭审中系统出示案件相关证据,围绕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关键问题发表公诉意见,清晰阐明了被告人行为的违法性与社会危害性。合议庭严格遵循法定诉讼程序,规范开展法庭调查、组织法庭辩论,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等各项诉讼权利。
综合全案事实与证据,法院考量被告人刘某系累犯、具有犯罪未遂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等多重量刑因素,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三千元。宣判后,审判长董刚进入法庭教育阶段,详细阐述了依法打击暴力犯罪对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意义,明确释明抢劫行为对他人人身安全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危害。被告人刘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服从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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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听群众在庭审结束后纷纷表示,此次庭审直观且有冲击力,既让大家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更深刻感受到司法机关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坚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定态度,切实增强了自身的安全感与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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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西咸新区法检“两长”同庭履职,通过规范严谨的庭审程序、当庭宣判的高效处置,以鲜活案例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实现了“审理一案、警示一片”的良好法治效果。下一步,西咸新区法院将继续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打击、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以公正审判筑牢社会安全防线,以法治力量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在统筹发展与安全工作中彰显司法担当,为平安西咸、法治西咸建设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记者:秦峰 实习生:韩博轩)
来源:中国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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