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肇庆广宁警方成功破获一起
非法狩猎案件,
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
查获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黄胸鹀
及其他鸟类,
收缴大量捕鸟网等作案工具。
当天,广宁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与广宁县林业局在开展联合巡查时发现,在石涧大浪洲露营基地附近的江边沙滩上有人非法架设捕鸟网。经部署,当日8时40分许,环食药侦大队会同宾亨派出所迅速展开“收网”行动,将正在作案的陆某勇当场抓获,当场查获捕鸟网和诱捕器一批,成功解救部分活体鸟类。
随后,民警在陆某勇家中搜查时,又发现大量鸟类死体和捕鸟工具等。经鉴定,被捕获的鸟类中包含多只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黄胸鹀(俗称“禾花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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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案后,犯罪嫌疑人陆某勇(男,广宁人,39岁)对其非法狩猎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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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陆某勇因涉嫌非法狩猎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这起案件的快速侦破,既是广宁县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有力实践,也凸显了当地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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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与生态安全,广宁县林业局在借鉴周边及先进地区经验的基础上,打出一套 “组合拳”。在执法力度上,强化对鸟类等野生动物的主要栖息地、繁殖地、迁徙停歇地和迁徙通道开展常态化巡护监测,积极探索运用无人机、远程监控等科技手段,让巡查更高效、覆盖更广泛。在部门协作上,加强联动,定期开展专项打击行动,集中清理整治利用网捕、投毒、诱捕器、枪击、夜间照明猎捕等非法手段猎捕鸟类等野生动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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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9日,县林业局联合县公安局开展打击非法设置捕鸟网专项行动。
为阻断野生动物非法流通链条,县林业局还加强对农贸市场、花鸟市场、宠物店、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的监督检查,依法取缔非法交易市场和行为,加强物流环节的抽查,密切关注网络平台,及时发现和清理非法出售、收购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信息。
来源 | 广宁发布
编辑 | 不觉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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