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夜幕降临,城市褪去喧嚣,本是居民休憩的宁静时刻。但在不久前北京望京地区,连续15通报警电话打破了夜晚的平和——多辆跑车深夜“炸街”,轰鸣声响彻居民区,让周边居民不堪其扰。
![]()
一场未成年人的“炸街”闹剧
2025年9月24日晚,朝阳交通支队亚运村大队接连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湖光北街、南湖中街等路段有车辆高速穿行、往复行驶,发出巨大噪音。民警通过市民拍摄的视频线索,迅速锁定了一辆灰色兰博基尼跑车,查明当天共有9人涉案,其中8人未满18周岁。
经查,租车人褚某通过伪造电子驾驶证骗租车辆,实为满足朋友陈某的“玩车”需求。陈某抵京后邀约多名好友聚会,众人见有跑车便心生炫耀之意,原本的正常聚会变味成了“试车炫技”。
期间,褚某、陈某、闫某、卢某,均驾驶过车辆,其余涉案人员则作为乘客,以“体验”为名参与了这场闹剧。从当晚9点半开始,卢某和陈某二人分别搭载着不同的朋友,在望京多个居民区周边道路绕圈行驶四圈,刻意猛轰油门、急加速制造噪音,被居民拍下举报。
经鉴定,涉案的兰博基尼跑车加速行驶时的噪音,超出了国家标准。涉案人员中,唯一成年且有合法驾照的闫某,明知他人未成年无驾照仍转交车辆驾驶,情节严重。
目前,闫某的驾驶证被吊销,驾车扰民的陈某、卢某因寻衅滋事被拘留,其他涉案未成年人也均受到相应处罚。
深夜“炸街”绝非个性彰显,而是对公共安宁的粗暴侵犯。涉案人员明知居民区夜间需安静、无证驾驶违法,却为追求刺激、炫耀耍酷,将法律与他人感受抛诸脑后,不仅严重影响居民休息,更因急加速、猛拐弯等行为埋下极大交通安全隐患。
![]()
未成年人驾驶车辆:严重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未成年人无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因此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机动车是违法行为。根据该法第九十九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那么,若是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致人损害,谁来承担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这意味着,未成年人的家长或监护人需要对孩子的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更为重要的是,当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车主也可能担责。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此,如果车主或者管理人明知对方是未成年人,仍将车辆出借,则存在明显过错,需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
噪声污染:城市难以愈合的伤疤
这起“炸街”事件并非孤例。根据权威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含三沙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生态环境、公安、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受理的噪声投诉案件合计约589.5万件,案件数量较2023年增加18.9万件,但增幅明显放缓。
噪声污染已成为群众最为关心的环境问题之一。
全国城市声环境功能区监测数据也揭示了问题的严重性——虽然近年来我国噪声污染治理成效显著,全国城市声环境功能区昼间达标率由2020年的94.6%上升至2024年的95.8%,夜间达标率由2020年的80.1%上升至2024年的88.2%。但仍有相当部分的城市区域夜间噪声不达标,影响居民休息。
面对日益严重的噪声污染问题,我国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2022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开始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对工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社会生活等噪声污染防治作了明确规定。
值得关注的是,2025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法典草案第二编第七分编为噪声污染防治,并辟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专章,明确全社会应当增强噪声污染防治意识,自觉减少社会生活噪声排放,积极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活动。
各地在噪声污染治理实践中拿出了不少新招实招硬招。如广东汕头市创新建立“快速反应、精准处置、联防联控”长效机制,推动噪声污染防治从单打独斗转向联合作战。以联防联控为突破口,拆掉部门“隔心墙”,串起生态环境、文旅、住建、镇街等多股力量,让治理从各管一摊变攥指成拳。
面对噪声污染取证难、监管难的问题,各地积极探索科技创新赋能噪声治理
借助AI技术,广东深圳市的“远程喊停”系统能自动识别施工噪声并完成取证;运用定向发声技术,四川成都市的“智慧广场舞系统”将音乐声控制在特定区域。
通过实时监测数据动态展示噪声污染分布情况,江苏苏州市试点的“噪声地图”为精准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这些技术手段的应用,极大提高了噪声污染治理的效率和精准度。
构建噪声污染共治格局
噪声治理是一场持久战,需兼顾“当下治标”与“长远治本”。
就当下而言,法治是解决噪声污染问题最有效的手段之一。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地应强化监管力度,明晰噪声污染防治部门职责和责任,持续查处并公布噪声违法的典型案件,让噪声法真正发挥出应有的威力。
同时,噪声问题涉及交通运输、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铁路、民航等多个部门,还存在监管主体不清晰、各部门分工不明确、部门间互动协调缺失等问题。
因此,必须明晰各部门的噪声管理职责与处罚权限,形成明确分工、齐抓共管的治理格局。
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还应充分考虑各方的合理需求和诉求,从源头上预防噪声产生。
总之,改善“声环境”不仅是一项环保任务,更是关乎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只有当法律的尊严与社会的监督共同作用,城市的喧嚣才能化为和谐的音符,保障每个人享有宁静生活的权利。
来源 | 民生周刊、中国新闻周刊、人民网、中国经济网
编辑 | 姜玉函
责编 | 李雪
![]()
关注民生周刊视频号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