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检察院了解到,截至今年10月底,在检察机关持续监督下,上党区税务部门在一年多时间内累计征缴耕地占用税及滞纳金1.2亿余元,扭转了部门信息壁垒导致的税源流失困局,有效维护了国家税收安全与耕地红线。
2023年9月,上党区检察院在开展“守护耕地红线”专项活动中对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走访调查时,发现该部门就违法占地的行政案件作出处罚决定后,因缺乏相关规定,没有向税务部门推送相关信息,存在少征耕地占用税、致国家财税损失的可能性。
上党区检察院立即对该区林业部门、税务部门进行走访调查,核实到税务部门仅对取得审批手续的项目征缴了耕地占用税,而对违法占地、临时占地的83个耕地项目和33个林地项目未予征缴,致使应收税款未及时征缴入库,国家财产遭受损失。
随后,上党区检察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办案组先后调取税务部门耕地占用税收缴明细、自然资源和林业部门占地审批台账,逐宗比对占地性质、面积及税款。经向自然资源和林业部门调取2019年9月至2023年9月期间对非法占用土地、林地案件作出行政处罚的数据,并向税务部门调取同时段征缴耕地占用税的相关数据,进行仔细比对后,办案组发现,自2019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施行以来,辖区内116个非农业建设项目存在违法或临时占用耕地、林地情形,却未被依法征收耕地占用税。
“因为时间跨度长、部分企业迁出或注销,相关信息核实难度较大。”上党区检察院检察官宋国华告诉记者,为尽快查清案件事实,该院牵头召开了联席会议进行磋商,税务、自然资源、林业等三部门有关人员参加。
磋商期间,自然资源、林业部门表示,系统内部没有要求向税务部门移送非法占地处罚信息的相关规定,相关工作不属于其职责范围。税务部门则提出,因不掌握非法占用土地、林地的相关信息,没有征缴依据。
“问题的症结就在于部门之间没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导致非法占地的项目主体未依法缴纳征地占用税。”宋国华说。
联席会议上,与会人员对耕地占用税法进行了充分学习,解决了认知偏差,进一步统一了认识。经过充分讨论,各部门达成了“先核底数,再核税款,后建机制”的一致意见,并表示将尽快完成项目信息补录与税额确认工作。
随后,上党区检察院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在耕地占用税征收方面的协作配合,搭建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信息交换制度,确保违法、临时占地信息及时共享等。
检察建议发出后,检察机关以“月督促、季评估”的方式持续跟进监督。不久之后,自然资源、林业、税务三部门联合下发《进一步强化耕地占用税征管协作机制的通知》,正式确立“自然资源部门按季度移送占地信息—林业部门同步抄送林地征占数据—税务部门15日内计征税款”的闭环流程。
记者了解到,在上党区检察院的依法监督下,税务部门不断加大征缴力度,截至目前已经征缴耕地占用税及滞纳金1.2亿余元。对个别主体灭失项目,相关部门已按程序报请核销,并同步纳入土地收回范围。新发生的违法占地信息全部在当季完成税源登记,无新增欠税。
“耕地占用税是保护耕地资源的重要经济杠杆。”上党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庆中表示,该案以“个案监督—类案治理—机制建设”为路径,推动了跨部门信息共享,实现了耕地占用税“应缴尽缴”。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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