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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1月19日电 (记者郝孟佳)近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体育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学生体质强健计划“二十条”举措,对深化学校体育综合改革进行系统部署。
《意见》提出,基础教育阶段要统筹课内外、校内外,积极推进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校上下午各安排一次不少于30分钟有质量的大课间体育活动。鼓励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在保障学生充分睡眠的前提下建立实施早操制度。
在高等教育阶段,要严格落实体育课程最低学时要求(本科144学时、高职108学时),推动高校面向三年级以上学生(包括研究生)开设形式多样的体育课程,组织学生每周至少参加3次有强度的课外体育锻炼。
《意见》表明,要以足篮排三大球为重点,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班级赛、校际赛,中小学校每年举办春季、秋季学期两次校级综合性运动会或体育节,确保每个学生经常参加校内体育竞赛活动。健全体育课余训练制度,组建班级、年级、校级运动队,完善培养与选拔机制,为有体育兴趣爱好和发展潜力的学生参加课余训练、提升运动水平创造条件。
《意见》称,要鼓励各地统筹体育运动特色学校和特色班,在现有招生政策范围内进一步完善基础教育阶段学区划片、对口直升和自主招生等政策,畅通体育人才成长通道。进一步优化高等学校体育类学科专业布局,适度扩大本科和研究生招生规模。完善学生体育赛事与职业联赛的人才输送机制,为优秀学生运动员进入省队、国家队创造条件,进一步完善优秀运动员多样化升学通道。
《意见》要求,要大力推进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创新发展,鼓励高校在校内实行面向普通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生源的二次选拔,充实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对在国内外重大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高水平运动员,在学分计算、评优评奖、保送研究生等方面予以倾斜,充分发挥高水平运动队在探索体教融合、推动项目普及、塑造大学精神、增强学生体质、引领高等学校体育改革发展等方面示范作用。
此外,《意见》还要求,要因校制宜推进运动空间升级改造,挖潜拓展校园体育运动空间,鼓励创设小型化运动锻炼场景。将学生作为体育公共资源统筹保障重点人群,鼓励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学校和学生公益开放,推进学校体育场馆课后、周末和寒暑假期向学生免费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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