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108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告
以下钟科武、梁雄杰等108名违法行为人,因实施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行为被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依法查获,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和经催告仍未接受处理或无法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予以公告送达,公告期为三十日,被处罚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领取《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送达决定的,可在本公告送达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玉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违法行为人名单
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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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中的违法代码依照《广西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代码》内容如下:
1、代码17120: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
2、代码1712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300元
3、代码1005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或拖拉机的,罚款300元
4、代码10055: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罚款300元
5、代码11190: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罚款50元
6、代码11182: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罚款100元
7、代码19013:驾驶摩托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罚款200元
8、代码10170: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罚款金额为两倍保费
9、代码19020: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罚款200元
10、代码10021: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或拖拉机上道路行驶的,罚款500元,强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1、代码10024: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罚款500元,强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2、代码13010: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罚款200元
13、代码60860: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罚款50元
14、代码60850: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罚款50元
15、代码60840: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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