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 董鑫
11月19日,《中国组织人事报》刊发文章《西藏大力推进年度综合考核改革 提拔使用干部中85%以上为考核发现》。
文中介绍,近年来,西藏坚持凭能力用干部、以实绩论英雄,大力推进年度综合考核改革,建立考核工作机制,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出台地市、区直单位、区属高校、区管国有企业和寺管会5个综合考核办法。
近4年来,累计通过考核发现掌握优秀干部1200余名,自治区党委提拔使用的干部中85%以上是考核发现的优秀干部或评为“优秀”等次的干部。
全文如下:
近年来,西藏坚持凭能力用干部、以实绩论英雄,大力推进年度综合考核改革,建立考核工作机制,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实现考核领域、对象全覆盖,推动各地各单位和领导干部持续改进作风、狠抓落实。
制定出台地市、区直单位、区属高校、区管国有企业和寺管会5个综合考核办法,用综合考核归并党建考核、干部考核、业务考核,对地市建立“1+1”考核体系,即“自治区年度综合考核+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把考人和考事统一起来,实现了从定性分析为主向定量判断为主、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转变。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累计精简地市考核指标32.7%,指导地市精简县区考核指标78.8%。
突出考核重点,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为西藏明确的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设置“考卷”,区分不同地市的功能定位、资源禀赋、经济基础、发展水平差异化设置考核指标,根据单位的职责特点分类别进行比考。开展政治素质考核、自治区领导评分、群众满意度评价,把巡视、审计、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与实地考核了解情况、业务部门评分情况结合起来多方印证,确保考核结果客观真实。通过考核,每年逐个班子、逐名干部评价实绩特点和问题不足,形成“画像”库,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强化考核结果综合运用。采取一个单位一张通知单的方式书面反馈考核结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督促查漏补缺、改进提升。对考核优秀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区直单位非领导成员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优秀比例分别提高5%。动真碰硬评定“一般”等次,累计占比达到9.2%,每年进行集体约谈,责成抓好整改,整改到位前领导班子成员不予提拔使用。
将年度综合考核与优秀干部调研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考核中同步开展优秀干部推荐,通过会议推荐、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近距离接触干部,对表现优秀的逐人形成现实表现材料,动态调整优秀干部库,为自治区党委评价使用干部提供详实可靠的参考依据。近4年来,累计通过考核发现掌握优秀干部1200余名,自治区党委提拔使用的干部中85%以上是考核发现的优秀干部或评为“优秀”等次的干部,构建了“干得好、考得好、用得好”的评价机制,形成心齐气顺、劲足干事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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