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泽涵 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段萍 实习生姚君佐
“你在我家是顾客,我可以赠送;你不是我家顾客,赠送你一根头发我也要收费。”近日,南昌市民小颖(化名)遇到了一件糟心事。她在南昌百盛优客城市广场(恒茂梦时代广场店)的青山湖区明星汇健康管理(以下简称“明星汇”),充值上万余元美容卡,本以为能享受贴心服务,却陷入了“预约难”“退款被要求找前任老板”的尴尬。
投诉:美容卡预约难,退款被告知“上一任老板跑了”
2021年12月,小颖与同事逛百盛优客城市广场时,遇到“明星汇”在搞推销活动,小颖便前往体验。“当时商家服务态度各方面都挺好,告诉我‘身体有问题,通过我们的项目可以去调节’。我当时觉得商家的说法有道理,就购买了服务。”小颖回忆,第一次她便充值了3000余元,之后几年又陆续充值,累计有1.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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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人员更换频繁,我向商家多次反映无法接受,商家最终同意为我固定一位服务人员。”然而,令小颖没想到的是,固定人员后却难以预约。
根据小颖提供的聊天记录,11月10日上午11时52分,她向前台预约周五中午的海燕和苏苏全身推拿,直至下午1时许,对方回复“这周五12点已经排满”。小颖追问“周三和明天呢?”对方称“满了”。小颖继续询问“那我约下周一中午”,对方表示“等明天海燕老师上班看哪天中午可以”。直至11月11日下午5时许,对方才回复“中午都排满了,你晚上抽个空来”。
今年11月,小颖要求“明星汇”退还剩余未完成项目的款项,但对方以另一番说辞回应。“我们只管服务,有任何问题请找上一任负责人。这是我新接的店,只负责提供服务,你的消费款是在前任老板那里,向他申请退款。上一任老板亏好几千万元,跑路了。你是我家顾客,我可以赠送;你不是我家顾客,赠送你一根头发我也要收费。目前你退不了什么钱。”一名自称“明星汇”老板的张女士表示。
“我通过店里的员工了解到,实际并未换老板,只是更换了主管。”小颖认为,这很不合理。
商家:退款要么找前任老板,要么归还之前赠送物品
11月17日下午,记者就小颖反映的问题,前往“明星汇”核实。
针对小颖提到的预约难问题,店老板张女士称:“小颖很长时间没来,之前几次预约她也取消了。我们员工曾告诉她如有时间可早点来做,她所剩次数不多。那天她约我,我看她很久没来,好心为她挤出一个时段,第二天早上又临时出现状况。”
关于退款难及需找前任老板的问题,张女士回应:“我接手经营仅两三个月。”
记者发现,店内悬挂的营业执照名称为“青山湖区名星汇美容中心”,经营者为“魏某”。记者提出疑问:“你从上一任老板接手该店,但法人未变更。”张女士解释:“这是我亲姐姐的店,我接手经营,法人是我弟弟。因执照明年3月到期,到时候我们会重新办理。”
关于退款,张女士说:“我们可以退剩余次数的费用,但需扣除赠送的套盒费用及员工手工费。要我退款,就需要归还我之前赠送的所有物品。”
结果:经协调商家已退还顾客剩余的钱
11月18日,南昌市青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坊分局的两名工作人员介入协调。工作人员询问张女士何时接手该店,对方回答“上个月”。
工作人员继续问:“营业执照呢?”张女士称:“营业执照是之前的,新的还没有办理。法人是我弟弟,租赁合同也还没有签,我们属于同一家公司。”工作人员指出:“若属同一家公司,就不存在前任老板与现任老板之分。”经协调,商家已退还小颖剩余的钱。
针对明星汇老板“只接服务,退款找上一任老板”的说法,江西华罡律师事务所律师祝融指出,消费者是与该店铺建立的服务合同关系,而非与店铺负责人个人建立的合同关系。因此,即使店铺内部人事调整,不得以其内部事由拒绝消费者基于服务合同提出的合理要求,此为合同相对性原则。至于退款需返还赠送项目及赠品,涉及具体合同内容。若双方在建立或约定合同内容时已就此达成协议,且经双方协商确认,则该做法具有依据。但若事先无约定,事后亦未协商一致,要求退款必须返还赠品的说法不具备法律效力与合同约束力。
(来源: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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