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的林女士给《现场》栏目打来电话说,她购买的商品房连交房的手续都还没办理,没想到物业就发来通知,要她先缴纳两年的物业费。林女士认为这非常不合理,人都还没入住,哪来的物业费呢?
保利·和光屿湖业主:开发商通知交房,未料小区门口还是土路
没有收房,为什么还要缴纳物业费?林女士想不明白,她说,2022年她买了一套位于闽侯县白沙镇的保利·和光屿湖小区的新房,开发商是福州中保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1月,开发商通知她去验房,然后,就可以办理交房手续。接到这个消息,林女士兴冲冲赶到小区,没想到,刚到小区大门口,她就傻眼了:家门口的路竟都是黄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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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没收房,却等来了物业费催缴单
林女士说,当初在验房的时候,她就拒绝收房。之后,她也再没接到过开发商关于房子交房的任何消息。没想到,过了八个月左右,也就是2024年9月10日,她却突然接到小区物业的消息,通知她要尽快缴纳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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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主:没入住,哪来的物业费?
除了林女士外,小区的部分业主,也有和她一样的遭遇。



物业公司:按合同约定收物业费,与是否收房无关
那么,针对小区物业费的问题,物业公司又是什么态度呢?随后,记者和小区业主一起来到小区的物业处——保利·和光屿湖物业服务中心,物业服务中心的经理告诉记者,由于物业从进场开始就要计算成本,而开发商从通知集中交付之日起,就不再支付物业服务费,那么,物业服务费就要从业主手里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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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主:很奇怪,我们人没进来,他们服务什么?

律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如何约定是关键
小区业主和物业方面对于物业费的收费起点各执一词,那么,究竟谁是谁非呢?我国《民法典》第944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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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雯律师表示,由于保利·和光屿湖是个新开发的楼盘,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成立业委会,因此,小区物业费的关键依据在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这份合同通常由开发商在房屋销售前就选聘物业公司并签订,对所有购房业主都具有约束力。在这个合同里,一般会明确约定了物业费开始计收的日期。而当记者和小区业主想查看这份关键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时,物业公司却以合同没在公司为由,一直未向记者和小区业主出示。
不过,根据6月16日福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回复件中“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回复是,根据双方所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相关规定、物业服务费用从物业交付买受人之日起按月收取,也就是说,小区的物业费应该从2024年1月1日开始,并按月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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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主:交房未完成,责任在开发商
采访中,业主们也坦言,对于小区物业费,他们也并非想拖欠,从购房者的角度来说,他们只是觉得,小区虽然建好了,但却没有路进去,这根本不具备入住条件,怎么能由开放商单方面强行宣布交房呢?所以这笔物业费,不应该由业主出,而是由开发商来出,毕竟延期交房的责任不在业主,而是在开发商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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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售楼人员:道路问题,主要由镇政府负责
那么,小区大门前的这条道路,开发商在建楼盘的时候,为什么不一起修好呢?随后,记者和小区业主一起来到保利·和光屿湖的售楼部,不过,售楼部里,记者只见到一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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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名售楼人员的这种说法,小区业主却有不同看法,业主们说,当初买房时,售楼人员明明承诺说,大区门前的这条路,都是由开发商负责建的,交房时,建好的道路,一并交给业主使用,而且,当时,沙盘里也标注有这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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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业主们还告诉记者,其实,当初来看房时,小区大门口明明有一条水泥路直通到售楼部,可等到交房时,这条水泥路却莫名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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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 因资金问题,道路停工一年多,四月开始复工
记者也从福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回复件中了解到,对于小区门口的道路问题,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示,小区外道路问题以属地政府答复为准。随后,记者和小区业主一起来到闽侯县白沙镇政府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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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道路沥青已铺设,加紧做附属部分,元旦前验收
11月11日,记者再次来到保利·和光屿湖小区时,看到小区门前原先那条坑坑洼洼的泥土路,已经全部铺设了沥青,路面比较平坦。路边,一些工人正在忙着做一些护坡挡板、路灯基座和绿化等道路后期扫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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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交房历时一年多未完成,产生的物业费谁承担?
不过,对于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收房的小区业主的物业费问题,采访中,当地镇政府、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三方都相继表示,接下来会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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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 和光屿湖小区这些业主们的想法应该会引起不少人的共鸣吧?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宣布交房,是不是占理呢? 虽然法律规定,房屋的交付与物业费的缴纳,是两条平行线,主要涉及到三方的法律关系,房屋的买卖跟交房,实际上是业主跟开发商之间的关系,涉及到《商品房买卖合同》。而物业费,主要是小区业主跟物业公司之间存在的法律关系,涉及到的是物业服务合同。在这个事件当中,我们看到,在新房交房的过程中,三方好像由此结成了一个“死结”,也希望开发商、物业公司能够拿出积极态度,与小区业主进行充分的协商,将双方的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律师建议,如果对于物业费究竟由谁来承担存在争议的话,小区业主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明确支付的主体。
来源:海博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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