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点换了、酒店降星,遇事想维权,地接社说没签合同,组团社又推来推去?不少游客遇这事都头疼,但法律早有明确说法:谁跟你签合同,就找谁负责!今天,全国旅游资讯发布中心的特约编辑来给大家讲明白。
这就是《民法典》的“合同相对性” 原则—— 只有签约的组团社才对你承担违约责任,哪怕问题出在地接社,也轮不到你去追讨。行程单上写好的景点被砍、星级酒店变快捷店、车票临时改点,这些服务缩水的亏,都该签约组团社埋单。它赔完后,再自己去向地接社追偿,跟你没啥关系,法院也一律判组团社先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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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你维权三步走,简单好操作:第一,先把合同、付款凭证、现场照片这些证据留好,别弄丢;第二,行程结束90 天内,赶紧向文旅主管部门或 12315 投诉;第三,要是调解不成,直接拿着合同起诉组团社,能主张退一赔一或要违约金。
记住关键一点:合同落款公司、公章、发票抬头必须一致,别让“马甲社” 钻了空子。下次再被推来推去,直接怼回去:“我的合同是跟你签的,法律规定你得负责到底!” 合同在手,维权就有底气,再也不怕被 “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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