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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西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
马家村等4个乡镇级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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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图片可查看原文)
临潼区、高陵区、蓝田县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
你们《关于马家村等4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市生态环境局审核、编制的《西安市马家村等4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
二、各区县政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陕西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对饮用水水源地依法进行保护,规范设置界标、标牌。市生态环境局要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加强对水源保护区管理的监督、指导,确保水源水质安全。
西安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1日
(本文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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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安市人民政府官网、西安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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