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据广东省应急管理厅消息,11月17日,兰海高速湛江遂溪段“3·1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近日,广东省政府批复《兰海高速湛江遂溪段“3·1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这起事故是一起非法改装小型客车长期从事非法营运、重型半挂货车所属货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空引发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25年3月13日凌晨1时58分,在兰海高速2269公里+500米路段发生1起小型普通客车与1辆重型半挂车追尾碰撞的事故,造成小型普通客车8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379万元。根据有关规定,广东省政府提级开展事故调查,成立了由省应急管理厅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省有关部门以及湛江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兰海高速湛江遂溪段“3·1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调查需要,事故调查组邀请了云南省文山州、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政府派员参加调查,对事故涉及的相关地方政府及职能部门公职人员履职不力、失职失责问题移交纪委监委处理。
经调查,驾驶人杨光远驾驶违法改装、超员、非法营运的小型普通客车不保持安全距离追尾碰撞前方车辆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驾驶人黄超斌驾驶超载、后部反光标识不符合技术标准的重型半挂车在高速公路上低于限速行驶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
事故调查报告指出了有关企业和经营主体在安全生产上存在问题,主要包括:杨光远客运主体在贵AX20Y0号小型普通客车未经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驾驶员杨光远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情况下,驾驶非营运车辆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对贵AX20Y0号小型普通客车非法改装;广西金桂物流有限公司非法为桂NDW38挂号重型低平板半挂车加装可拆式整体等宽平台;日常安全管理缺失;黄超斌货运主体采取“先拆后装”的方式故意改变改装现状以通过年审检测。
事故还暴露出云南省文山州、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有关地方政府、部门“打非治违”不力、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等问题。
广东省湛江市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对广西金桂物流有限公司实施行政处罚;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有关部门依法对钦州德天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广西泰禾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钦州汽车技术服务公司实施行政处罚。
云南省文山州拟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拟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事故调查报告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树牢安全理念,有效防范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强化安全监管,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交通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行为;打击非法改装,源头上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开展安全宣传,提高全社会交通安全意识。
编辑 刘佳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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